近日,潢川法院来龙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吴某瘫痪卧床行动不便,无法出庭参加庭审,来龙法庭负责人盛意主动来到踅孜镇吴某家中,将调解室“搬”到了床边,不仅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更将司法服务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2020年,原告季某受被告吴某雇佣完成了踅孜镇某文化广场混凝土摊铺工作。工程完工后,吴某向季某出具了欠付工资款1万元的欠条。后吴某因故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经济状况恶化,无力支付季某工资款。季某多次前往吴某家中索款未果,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
来龙法庭在送达过程中,了解到被告瘫痪在床、行动不便,被告家属在通话中表示认可拖欠工资款的事实,但经济困难,暂时无力还款,希望能够协商解决。
考虑到被告的身体状况,不便出庭参加庭审,于是承办法官盛意主动上门调解,将调解现场设在被告家中。结合原告主张的劳务费是辛苦所得,且案涉金额较少,被告亦认可欠款事实,法庭认为此案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最为适宜。承办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即支付欠款的时间点上考虑,从法律、情理上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耐心劝说原告方充分考虑被告实际困难,对被告所欠债务适当宽限。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沟通,原告主动同意放弃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利息的请求,且同意欠款于两年内还清。被告对法院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的举动表示真诚感谢,并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得以顺利结案。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潢川法院此次采取“就地调解”的工作模式,以实际行动践行“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下一步,潢川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 、更暖人心。(来源:潢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