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不谨慎!火焰腾起六七米高……

贵州消防 2025-03-10 09:31:08

3月2日晚

黔西南州一沥青搅拌站发生火灾

接到报警后

当地消防救援站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员抵达现场后

发现着火点位于沥青搅拌站大门的西北处

现场浓烟弥漫、伴有刺鼻气味

起火物为一废弃沥青罐

里面残余少量沥青

火焰高达六七米

更危险的是

现场还存放有一些整桶的沥青

已受到火势威胁

根据现场情况

消防员立即架设泡沫枪阵地

对火势进行扑救

经过1小时的紧张扑救

火势被完全被扑灭

经询问了解

事发时该公司员工正利用切割枪

对废弃沥青罐进行切割作业

产生的火花引燃了罐内油脂

!

在安全管理中

凡是动用明火或者可能产生火种的检修作业

都属于动火作业

作业现场熔融的金属火花

会到处飞溅

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需要引起重视

一组动图告诉你

违规动火作业有多可怕

↓↓↓

法 律 科 普

由于电焊作业存在诸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

相关作业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贵贵提醒

防范动火作业引发安全事故

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审批手续

作业时要规范操作

▌来 源:黔西南消防

▌制 作:贵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陈玉馨

▌一 审:丁居聪

▌二 审:陈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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