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8日晚11点左右,荃湾警署接到马楚凤的报警电话,称家中地板和天花板有血迹,父母房门紧锁,无人回应。警员迅速赶到启德敦新村C座某单位,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地板上有明显拖行血迹。卧室门被破开后,触目惊心的场景映入眼帘:床上两具裸尸,头部被衣物包裹,渗出的血迹昭示着惨状。
经确认,死者为马楚凤父母,法医鉴定两人皆因头部遭钝器反复击打致死,男性死者至少被击打10多下,女性死者至少30多下。不久,警方在楼下垃圾桶找到凶器铁锤,女死者身上还有防御伤,表明曾拼命反抗。死亡时间推断为案件揭发前一天晚上6点到10点之间。
男死者马志强,68岁,女死者蔡丽英,63岁,均已退休,来自广东普宁。早年马志强偷渡香港获身份证,妻子留在内地,两人育有4个孩子。1981年,马志强将妻子和三个较大孩子接到香港,小儿子马绍朝因年仅1岁,留在内地由奶奶照顾,1990年,10岁的马绍朝才与家人团聚。
警方起初认为可能是入室截杀案,但现场勘查后迅速排除。凶手行凶时用力极猛,死者衣物被剪开,且凶器为铁锤,与劫匪惯用作案方式不同,门窗无破坏痕迹,财物也未丢失,警方推测是熟人作案。案发时,大儿子和大女儿已各自成家,家中常住的是两位受害者、二女儿马楚凤和小儿子马绍朝。马楚凤虽未结婚,但因有对象常不在家。而案发后,小儿子马绍朝失踪且失联,马楚凤还提及弟弟近期举动怪异,案发前一晚及当天都曾打电话询问她是否回家,这一系列线索让警方怀疑马绍朝与案件有关,遂对其展开通缉。
警方确认马绍朝仍在香港,在荃湾及启德尊新村附近展开地毯式搜索。得知他一个多月前因与同事打架被开除,朋友也极少。又了解到马绍朝喜爱看电影,便在荃湾一带影院排查。7月29日,马绍朝在荃湾广场百老汇影院现身,警方接通知赶到时他已离开,最终在3楼将其抓获。马绍朝被捕时称“我不想这样做,是他先打我的”,回警局后很快交代了事情经过。
马绍朝21岁,10岁到香港生活,因与家人长期分离,难以融入家庭。香港与内地在教育、文化、语言等方面的差异,使他面临诸多困境。语言不通、社交难题、教育体制不同,让他在学校被同学视为另类,成绩也差。父亲不仅不理解,反而一味责骂,导致父子关系紧张,与兄弟姐妹感情也淡薄。18岁读完中三辍学后,马绍朝人生迷茫,1999年因偷家里钱被父亲赶回内地,一年后因大哥结婚才回香港。父亲要求他要么读书要么工作,工作需每月拿出4000元补贴家用。但马绍朝不善与人打交道,每份工作都干不长。
案发前一个月,经父亲托关系找的工作,又因打架被炒鱿鱼,他因害怕责骂不敢告知家人,每天装成上班的样子。7月7日案发当天,马绍朝六点半回家,心情本就差又不爱说话,进门未打招呼,引发父亲责骂,甚至被打了一拳。母亲劝阻,父亲却将火撒到母亲身上。晚饭时,父亲又提及失业之事,马绍朝依旧沉默。晚饭后母亲出门,父亲继续数落,甚至以换锁不让进门相逼,这让马绍朝想起被赶回老家的经历,愤怒与委屈涌上心头。他去厕所冷静无果,拿上铁锤走向父亲,朝其后脑勺猛砸,致父亲当场死亡。
随后他剪开父亲衣服,包住头部,将尸体拖进卧室并擦拭血迹。此时母亲回来,看到惨状尖叫着往外跑,马绍朝害怕报警,再次举起铁锤砸向母亲,因母亲震惊失望的眼神,他更加疯狂地挥动锤子,之后将母亲尸体拖进卧室与父亲放一起,盖上毛毯。他先给二姐打电话确认不回家后,简单洗漱、看电视后休息。次日,他拿走父母4000多元,去影院看了两部喜剧,晚上大哥打电话说带宵夜,他告知父母已睡且叫不醒,后得知二姐要回来,便收拾衣服逃离,逃亡期间白天在图书馆或瞎逛,晚上睡在公园凉亭或球场更衣室。
2002年11月21日,案件在高等法院开庭,马绍朝被控两项谋杀罪名,但他只承认误杀。辩护律师称,死者观念守旧,马绍朝是被父亲刺激挑衅才犯错,对母亲是一时失手,无预谋杀人想法。还请香港中文大学心理系梁博士作为专家证人,称马绍朝患有回避性格失常,易因挖苦责骂受伤,严重时会有过激反应。然而,控方专家青山医院法医精神科主管阮某认为,马绍朝精神状况正常,虽部分行为像回避性格失常,但不足以确诊,且该病症患者通常无无法自控的暴力倾向,不能作为杀人解释。马绍朝哥哥马绍政作证时表示,父亲其实最疼爱弟弟,只是因弟弟性格孤僻、学业工作不佳才格外操心,严厉打骂实则是疼爱与期望。马绍朝自辩称被骂得心烦,想让父亲别说话,因怕离开家就回不来所以没走,当时慌乱不知如何是好,所以没报警和抢救。
经过一周审理,11月27日,由4男3女组成的陪审团商议26个小时,以5:2的投票结果裁定马绍朝谋杀父亲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判处12年监禁,因父亲案发时动手且言语激怒他;而母亲并无挑衅行为,判定马绍朝谋杀母亲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两罪刑期同时执行。法官认为常人都会被父母责骂,但马绍朝反应过激。
2004年,马绍朝就谋杀母亲罪名提起上诉,律师辩称母亲尖叫和愤怒眼神也是挑衅,足以令他情绪失控。但上诉庭驳回该说法,认为要认定误杀需考虑凶手动手前是否冷静,马绍朝杀父后处理尸体到母亲回家有半小时冷静期,且他自己也承认母亲未激怒他,上诉被驳回。马绍朝不服继续上诉,再次被驳回,案件告终。
事后,马绍朝的哥哥和姐姐虽尝试原谅,但多年过去仍无法释怀,从未去探望过他,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在法庭作证时。然而,负责案件并亲手逮捕他的警员郭庆祥,即便退休也会时不时去探监,他认为马绍朝并非坏人,只是一时冲动。案发13年后,马绍超通过公开信表达反思与决心,为了爱他和未原谅他的亲人,努力学习,进修公开大学课程,希望得到社会和亲人的接纳与宽恕。这场家庭悲剧,虽已落幕,但引发的思考却久久萦绕,究竟哪个环节的缺失,让亲情走向了如此绝境,值得每个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