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妻子不上班不干家务,称与丈夫出门丢人:和他上床就足够了

晚风吟梦 2022-05-31 16:00:24

在许多人的概念里,正常的婚姻应该是“两个人两份力,一同变好,相互扶持”,但是个人就逐利,不少人都习惯权衡利弊,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因此部分婚姻吵吵闹闹,最终夫妻离婚,那么太原这对相差15岁的夫妻,又是因何走到了闹离婚的地步?

(注: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使用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

2014年,山西阳泉女子娜娜嫁给年长她15岁的太原男子赵军,不少男人喜欢年轻的姑娘,赵军也毫不例外,并且考虑到自己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且娜娜是大学毕业,文化程度比赵军高,所以赵军格外珍惜与娜娜的缘分。

不过娜娜当初答应嫁给赵军却也有自己不可言说的理由,娜娜的家庭贫寒,而且欠了不少债,因此大学毕业后娜娜一心想要找份好的工作,但高不成低不就,生活上并不是很如意,如此漂泊了多年,娜娜便十分渴望有一个依靠。

娜娜的心气高,但她看中的男子肯定也是权衡利弊,可能认为娜娜并不是一个合适的人,所以娜娜最终是嫁给了对她格外爱护的赵军,赵军年长娜娜十多岁,太原户口,经济能力在娜娜之上,要说两人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其实各有优势,双方则都是看中了对方的优势,于是便登记结婚了。

结婚后,娜娜便不再上班,在她看来,自己能赚钱还要丈夫做什么,正是因为自己赚不了多少钱,一个人的生活成本高,娜娜便选择了相貌上与她不般配的赵军,不过娜娜也曾认为,既然做了夫妻,她不上班,那么就在家做做家务。

但由于赵军抱得美人归,对娜娜十分呵护,连家务的那份也都自己包了,只让娜娜负责貌美如花。久而久之,娜娜也就理所当然的享受着赵军所付出的一切,悠闲自在,许多同龄人羡慕的美好生活。

不过两人之间还是有问题的,赵军与前妻离婚时并没有把消息告诉给自己的家人,以至于后来赵军领娜娜进门,赵军的家人不免误会,认为年轻的娜娜插足了赵军的婚姻。

对此,娜娜的内心也是有芥蒂的,即使后来误会解除,娜娜依然耿耿于怀,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娜娜虽然也已经有38岁,但由于保养得好,也会打扮,所以显得很年轻,赵军则已经53岁,头上有了不少白头,他又不喜欢染发,因此两人站在一块,不少人都认为娜娜是赵军的女儿。

娜娜也觉得带赵军去同学会丢面。

可即使娜娜对着调解员都毫不客气的说,与赵军一块出门觉得丢人,什么都做了还要他干啥。赵军却始终偏袒着娜娜,称娜娜的身体不好,有鼻炎和咽炎,腰椎不好,才没有出去工作,而且还说娜娜是田螺姑娘,也是做了家务的。

赵军觉得娜娜之所以会提出离婚,是因为他老了。不过就算娜娜不上班不做家务,对自己有诸多嫌弃,自己还得帮着还娜娜娘家的债,赵军却坚持想要挽回两人的婚姻,将一切责任揽在自己的身上,表示自己会对娜娜多些理解,去学交际舞,与娜娜有些共同的爱好。

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在法律上,协议离婚不成,走诉讼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过娜娜经过众人的开导,最终还是想起了赵军的好,认为不会有第二个人再像赵军那样去宠爱她,还是选择继续与赵军过日子。

该事例中,娜娜的确是习惯摆出高高在上的态度,认为自己为赵军牺牲了青春,自己有文化,比赵军有更大的优势,然而夫妻之间本不该比较,应该相互理解和扶持,这样的婚姻才能够得到幸福,走的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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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吟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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