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男孩分享辣条致同学死亡,法院这样判

微笑以凉 2024-01-24 15:54:30

据山东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案例显示,法院就一起因分享零食导致他人死亡的案件做出了判决。

案件发生在2022年1月16日,当时10岁的李某在小餐桌教室上课期间,将家中带的辣条分享给了一同上课的小A。然而,小A拿出一包辣条,用嘴含住一根,接着头一歪,慢慢滑到地上,趴在地上不动了。最终于2022年3月26日医治无效死亡,死因为脑实质出血继发蛛网膜下腔出血。

小A的父母主张小A食用辣条的行为与其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要求李某及其父母承担侵权责任。然而,法院经审查认为,李某分享零食与小A死亡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法院认为,这是孩子之间的善意分享行为,不会造成死亡结果,也不存在故意或过失侵害小A的行为,因此李某及其父母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此案的判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引发了对于孩子间善意行为与侵权责任之间关系的思考。法院的判决也提醒人们在处理类似情况时需理性对待,不宜过度追究无过错的行为。

该判决也再次突显了法律对于因果关系的要求,以及在判断侵权责任时对于行为过错的审慎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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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1-24 16:20

    失去理智了

  • 2024-01-24 16:51

    为啥脑出血,会不会被家长揍的,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

微笑以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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