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强奸案”小伙坐牢3年后,被判无罪获赔57万,谁用计陷害他

微醺的鸟儿 2024-04-02 02:20:06
让时光倒转,我们捋一捋相亲强奸案被判刑三年,出事当天发生了什么?

2018年2月22日下午,唐山滦南县婚介所,给30岁当司机的小邸介绍了一位相亲女孩。见面后,俩人都很满意。当晚,小邸请女孩和婚介所老板一起吃饭。饭后,小邸开车带女孩去城北河边游玩。期间,俩人情不自禁在车上发生关系。之后,小邸将对方送到婚介所。

问题来了:现在的年轻人也太随便了,第一次见面就发生关系。发生关系后,女孩不回家,为啥要求被送到婚介所呢?种种做法,让人不能不怀疑。我们再捋一捋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当晚,婚介所老板给小邸打电话,说女孩发生关系前是愿意的,发生关系后,又不愿意了。难道是不满意小伙那个事做的不行?让小邸拿几万元补偿女孩。小伙不能接受,三方不欢而散。

第二天,婚介所老板要的补偿金降低到2万,但是小伙认为是敲诈,依然不同意。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报警。

之后,小伙被刑拘。再之后,小伙以强奸罪被判刑三年。小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服刑期间,小邸不认罪,并且让家人申诉。事件最终反转,唐山中院再审,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改判小邸无罪。小邸最终获得国家赔偿57万。

问题来了:一是小伙子获赔57万,多吗?值吗?6年过去了,期间小伙受到的屈辱,小伙的青春、名声损害。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来。二是假如当初小伙子给婚介所老板2万元会怎样?那婚介所老板和那个女孩会不会一人要一万?那样的话,小伙就不是强奸罪,不会坐牢。那样的话,婚介所老板的做法,像不像妓院老鸨?三是该不该查查那个婚介所,小邸的遭遇是个例吗?当地其他相亲男孩有无类似经历?相亲当天同居发生关系,事后不同意,要钱。给了钱,万事大吉,不给钱,就控强奸。

多说无益,怪还是怪小邸,自制力太差,性格太随便,即使人家女孩愿意,你不会自制些,不和对方做爱啊?

当天见面就能和你做爱的女孩,如此随便你都不嫌弃吗?如果不是有所阴谋,怎么会是这样做呢?

大家觉得,从一开始,小伙子是不是就被下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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