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都知道他是被冤枉的!到监狱后,整个监狱帮他申诉

历史有小狼 2024-12-18 18:46:57

“你不是死了吗?现在怎么又回来了?你到底是人是鬼?”2005年3月,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集市上出现的一个女人,令见到她的人炸开了锅。

这个女人不理会别人的看法,像个没事人一样,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街上,可所有人见到她就像见了鬼那么害怕,女人到底是谁?为啥村民说她“死了”又“复活”?

一:

1994年4月的一天,湖北省京口县某村村民在窑凹堰水塘水边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迅速报警后,法医认定:这是一具女尸,面目已经腐烂看不见了。

由于当时DNA技术不发达,尸体高度腐烂,京口县警方没有第一时间提取DNA,这时,一个老太太见到女尸后放声痛哭,大叫失踪多日的女儿被人害了。

警方让老太太讲述进过,老太太说自己姓张,有一个女儿名叫张在玉,今年1月份忽然失踪了,张家人找遍了京口县也没有人影。

老太太提供一件重要线索,女儿患有精神病,离家出走后,张家人听闻她的丈夫佘祥林和同村一个女人关系暧昧,老太太怀疑女儿被女婿害了。

佘祥林会杀害妻子吗?京口县警方决定立案调查,警察让张家人认尸,张老太太一口认定,腐烂女尸形似女儿,女儿肯定被女婿杀了。

京口县警察局刑侦大队卢队长知道佘祥林也在寻找妻子张某,听到无名尸体的事,他亲自找到佘祥林,告诉他,你的妻子找到了,是他杀,要求佘祥林到警察局协助调查。

妻子找到了吗?佘祥林也想知道结果,可他去了京口县公安局,竟然连妻子的尸首也没有见到?佘祥林困惑,这又是怎么回事?

有位警官告诉佘祥林,张某的尸体已经由她家人鉴定过了,张老太太一口认定那是女儿,并坚持认为女儿被女婿害死了,张在玉的哥哥对警方描述妹妹的特征。

女尸面部被泡的面目全非,啥也认不出了,张在生从女尸外部特征比对,认为女尸的身高、胖瘦、头发的扎法都和妹妹很像。

尤其是女尸腹部有一道刀疤,张家人告诉警方,妹妹张在玉生过孩子,做过剖腹产手术,女尸肚子上也有一块刀疤,证明女尸就是张在玉。

警方将认定结果告诉佘祥林和佘家,女尸就是张在玉,佘祥林问警方,你们凭什么认定女尸就是我老婆?我还没见到尸体呢。警察却说,认定了就是认定了,准没错。

二:

针对警方的鉴定结果,佘祥林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他询问那位卢队,该怎么为自己说明?卢队说,既然张家人这么认定,那么可以让他们做DNA检测。

当年,DNA检测手段已经出现,只不过没有得到广泛运用,张家人也同意做DNA,可京口县警察局对他们说,要做可以,自己拿2万找人做,如果没钱,我们就这么认了。

张在生回去询问张家亲属,做不做DNA,愿意花钱吗?张老太太一口否认:用不着,一来家里没钱,二来她说女尸就是女儿张在玉,我认可!

十几天后,警方见张家人不做DNA,便出具鉴定报告,女尸就是失踪多日的张在玉,被人用钝器击伤头部后沉入水塘窒息而死。

佘祥林被认定为本案凶手,被拘留审讯,被拘押后,佘祥林说自己遭遇了非人待遇,为了让他交待“罪行”,警方对他拳打脚踢,鼻子被打肿,嘴角被打流血,头被打破。

这样的审讯持续十天,实在撑不住的佘祥林,只得“交代了”作案全过程,一共有四种:第一种:佘祥林伙同好友魏某,相约将妻子骗出,骗到村口用石头打死,将其沉溏。

第二种:佘祥林趁着1993年腊月过年,家家户户都在忙活,没人注意自己,便将张在玉骗出,带至雁门口镇红旗碎石厂,趁其不备用碎石将其打死后沉溏。

第三种:佘祥林伙同好友魏某,作案前提前化好妆,换上衣服,合伙将张在玉骗至长岗村二组抽水机房前,将张某打死,随后将其装入蛇皮袋用同石头一起沉溏。

以上三种供述,京口县警方认为,佘祥林在做假证,根据抽水机房工作的胡某提供线索,佘祥林不可能在抽水机房作案,胡某每天晚上都在那里睡觉,没见陌生人闯入。

另外,魏某的家人也向警方提供了魏某不在场证据,从1993年冬天以来,魏某身体不好,一直在县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还出具证明,警方将魏某的嫌疑也排除了。

京口警方再次要求佘祥林供述作案详情,佘祥林只得提供了第四种作案:他将妻子骗出后囚禁,以寻找妻子为由,拿着工具作案,打死张某后将尸体沉溏。回家后将证据销毁。

刑侦大队长卢队对此提出异议,佘祥林曾在京口警局做过治安员,以自己对他的了解,不可能做出这种前后矛盾,漏洞百出的事情,此案一定另有蹊跷。

可审讯佘祥林的毕警察却认为,正因为佘祥林做过治安员,具备了很高的反侦查能力,一次次做假证,想骗过警方,所以他的供述像挤牙膏一样,多次挤出。

三:

1994年4月21日晚上,佘祥林被带到作案现场,指认作案经过,被警方认定为凶手,移送司法机关审讯。湖北荆州检察院对佘祥林故意杀人提起公诉。

荆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佘祥林死刑,佘祥林不服提出上诉,湖北高院再次审理后认为,佘祥林杀妻案,前后供述矛盾重重,存在多个疑点,湖北省检察院则认为证据不完整。

本案又被发还重审,京口县检察院又将佘祥林移交京口县法院,京口县法院于1998年6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

佘祥林不服,再次提出上诉,湖北荆州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将佘祥林投入沙洋监狱服刑。

但是,张在玉的母亲张老太太无法承受女儿的“死亡”,多次要求法院改判女婿佘祥林死刑,但湖北省高院给出的解释是,检方的结论:证据不完整。

京口县警方认定佘祥林用石头打死张在玉后沉溏,可是行凶的石头始终没有找到,现场也没有发现石头,高院至此认为,佘祥林杀妻一案证据不足。

另外,京口县警方认定佘祥林用蛇皮袋装有四个石块,但佘祥林供述仅提到蛇皮袋,并未提到用蛇皮袋装石头作案,在之后几天的审讯中,警方又提到佘祥林用石头和蛇皮袋作案。

如此前后记录矛盾的审讯,令湖北高院对本案认定的凶手和作案细节产生质疑,庭审法官还专门询问京口警方负责侦办此案的警官毕某,但毕某的供述令法官生疑。

毕某说,他们办案是一边审讯佘祥林,一边办案,发现女尸腹部有索痕,推断女尸被沉溏时,应该有石头之类的重物。

法官认为,毕某的说法存在漏洞,仅仅依靠女尸身上有索痕,就推断女尸被石头沉下水,这种取证方式值得商榷。

佘祥林杀妻案被发还重审,虽然死刑被推翻,可佘家人却不愿看到年纪轻轻的佘祥林就这样走进监狱慢慢服刑。佘家人依旧在不停上访。

不久,距离京口县不远的天门市,传来一个消息,令佘家人兴奋,天门石河镇姚岭村给四处寻找证据的佘家人送来一份证明。

在该村出现过一个自称张在玉的女子,说自己是京口县雁门山镇人,家中有6岁的女儿,只是这个女子后来有走失了。

佘家人拿到这份盖有公章的证明,交给京口县警局和法院的人看,可对方根本没有理会这套“证据”,出具的证明成了一张废纸。

眼见儿子无辜被关押,佘祥林的母亲杨五香多次上访无果,还被扣上包庇罪犯,干扰司法办案,杨五香忧愤而死,佘祥林的父亲佘树生仍在不停上访,可是等来结果都一样。

佘祥林入狱后,女儿成了没人管的孤儿,大哥佘锁林负责管理侄女生活,当他前往监狱看望弟弟时,诉说了家里的一切,说上访伸冤没希望了。

服刑中的佘祥林告诉哥哥,这些年自己也在不停地写材料,监狱长看到后,认为佘祥林很可能被冤枉了,愿意为他提供帮助,可哥哥却说不再上访了。

四:

2005年3月,雁门口镇集市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女人,就像一颗雷引爆了小镇,许多人认出女人,她不是失踪了了十几年的张在玉吗?怎么突然又出现了?

但是,张在玉患有精神病,说不清自己是谁?失踪这些年去了哪里?只是凭借仅存的记忆又回到了“家”。

张在玉“回来”的消息,惊动了京口县警察局、法院,法院重审此案,认定当年发现的女尸不是张在玉,张在玉系离家出走。

2005年3月,佘祥林杀妻案被依法重审,被改判无罪,4月,佘祥林被取保候审后无罪释放,10月佘家与京口县雁门口镇以及京口公安局达成协议,佘家累计获赔45万元。

被称为比窦娥还冤的佘祥林案,就此终结。从被定案,到案件出现转机,佘祥林被无罪释放,本案充满戏剧性,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参考消息:

1:王向阳.离奇的佘祥林“杀妻”案.证据学论坛. 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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