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的情况比较特殊,属于异地用工。签订劳动的单位是广州,实际做工作地点是在湖北。如果去公司单位所在地进行劳动仲裁,第一老板在地方颇有人脉,担心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二是来回两地奔走,长时间下来,作为个人财力精力上有点受不了。
能不能异地立案呢,在工作所在地立案可不可以呢?老马第一时间想到这个问题,如果在工作所在地,自己家也在这里,后期即使打官司,最起码不用两地奔走了。
通过咨询熟悉劳动法的相关人士,了解到可以在实际工作地点进行劳动仲裁。老马兴奋异常,可以不用两地奔波了。
但是没有想到立案却困难重重,辗转几个区的仲裁委,都无法立案。但是仲裁委办事员给的理由,听着还是蛮有道理的。异地用工,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在本地工作。例如社保,没有社保,无法证明你在本地工作过。
老马听到这个仲裁委大厅办事员的回复,心里是哇凉哇凉的。老马的社保是在广州,本地没有社保,社保这个证据却是无法证明其在本地工作过,没有在本地工作过,当地仲裁委自然不会给你立案。
老马是销售人员,当地有很多经销商,作为公司委托代表人和当地的经销商签订过很多合同,老马询问仲裁委工作人员,签订的这些合同复印件能不能作为本人在当地工作的证据,工作人员表示,合同只能证明经销商和企业存在买卖合同,双方的合同签订地是本地,但是不能够证明你就在本地工作,也有可能是临时出差签订的,这个合同不能证明你在本工作,缺乏关联性。
老马很着急,大声嚷嚷起来了,这个怎么就不能证明了,我真的这里工作9年了。公司也知道的,客户也知道的,我家里人知道的。
几个仲裁委跑下了,无法立案,老马是情绪低落,灰心丧气了。
感慨到,打工人,维权怎么这么难。明明我就是这里上班的,怎么就说我不是呢?
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只知道平时埋头干活,谁会没事情关注劳动法呢,只有个人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才会想到劳动法。更加不会去研究里面的法理和适用范围了。对于证据的固定、收集,以及证据的三性都是缺乏了解的。
老马能立案成功吗?
您的点赞是我前进的动力,让我更加努力的为大家提供有价值的内容!!!!
感谢的您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