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江苏南通的一个驻村女干部被人杀害了。
死者沈某,年仅25岁,南京财经大学毕业。她在上海工作了一年多之后,于2023年上半年到久西村做网格联络员。
行凶者赵某,54岁,久西村低保户。
事情的起因,似乎是因为年轻的沈某在工作中发现低保户赵某有2万多元的存款,于是按照规定上报情况,然后组织上就按照规定把赵某的低保户取消了。
而赵某怀恨在心,就把年轻的沈某杀死了。
事情发生之后,网上有人痛惜沈某的死亡,也有人阴阳怪气说赵某是被逼得走投无路才铤而走险。
对于这样的意见分裂,我们都已经司空见惯,有些人总是一副“受害者有罪”的心理,一定能找到行凶者有理的理由。
就跟前段时间,漯河一位年轻的女法官被案件中当事人杀害的案件一样,总有人会认为女法官遇害的根源,不是因为行凶者恶,而是因为女法官断案的不公正。
甚至,各种谣言也都滋生起来,一定要把逝者抹黑再说。
有些事情看多了,也就那样了,道理懂的都懂。
而我也永远不想叫醒那些喜欢抬杠的人,只是希望他和他们的家人不会遇到下一个“赵某”。
9月24日当天,警方已经就案件给出了通告,案件正在办理之中。我们对案件本身不做评述。
从目前所有的信息中,我没看到这个25岁的年轻村干部做错了任何一点什么。
她兢兢业业工作,当地媒体多有报道,在2023年还被评为“先进个人”;
她严格按照规定,发现了赵某有存款,按规定上报情况。
她个人,做错了什么呢?
难道怪她“不够世故”,对低保户太较真儿,不会像有些人一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个老好人?
难道怪她下班之后不早点回家,偏偏自己一个人留在办公室加班?
如果这些都算是错了,那这个世界真的就疯癫成有些人想要的样子了。
我一直生活在农村,在农村我见过很多故事发生。
很早之前村里有一个无保户。就是跟杀害这个25岁女村干部的赵某一样,无儿无女,又没有什么正当职业。
那个无保户生活过得并不好,并不是因为他身体残疾或者年老失去了劳动力,而是好吃懒做,不想下力干活。
同龄人五十来岁还要下地干活,去南方打工讨生活,但他习惯整天在附近打零工为生,听说还喜欢跑到邻村赌博。
在不知情的人看来,这样的人生活看起来确实辛苦。
村子里看他实在困难,就每年春节的时候,都会给他一些油和面,还有一点钱。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
有一年村里换领导了,大家经济也不太好,于是就只给了他油和面,没有给他钱。
结果,他跑到村干部家里又吵又闹,大过节还在人家门口骂街。
这事儿我印象深刻,但一直想不通他为什么这样。
难道救济他不是情分吗?
很久之后,我才逐渐明白其中原因:
他把对他的帮助,视为自己理所当然的收入一部分了。所以,当村干部减少他的帮助时,他就勃然大怒,认为是克扣了他的收入。
我不想抬杠说这个事情和南通这起案件到底有什么相似,我只能说有些事情可以类比。
在我们老家一直有句话,“借三不借二,救急不救穷”。
所谓“三”就是孩子上学,老人生病,红白喜事缺钱,只要开口了多多少少都支持一下。
所谓“二”,就是那种好吃懒做,没有信誉,以及违法犯罪的人。
而“救急不救穷”的意思其实也并不复杂,但直到今天我才对这句话认识清楚了。
有些人穷,真的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