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案件回顾
手无寸铁的弱女子,惨死街头,四名涉事青年竟称他们就是打着玩,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恶魔。
法律将会如何处置他们?
2006年某日清晨,北京市南华市拆迁房惊现一具被残害的女尸。
尸体满目疮痍,无法辨认,就头发都所剩无几,素不相识的人看到心都揪在一起,何况是家人呢?
所见之人无不猜测,这种惨无人道之事肯定仇家所作,真是丧尽天良之徒!可谁能想到这居然是与死者素昧平生的4名青年所为。
四名青年中有一对是双胞胎兄弟,来自极其贫寒的北漂家庭,父母下岗,全家人靠着低保维持生活,物质极其匮乏。
两兄弟初中辍学,无恶不作,靠着小偷小摸度日。在网吧遇到了云某和魏某,自此她们成为了各自的女朋友,四人狼狈为奸。
在丁某遇害之前,四人还对一位八旬的拾荒老太痛下毒手。
撕扯老大娘的衣服,用最恶毒的话辱骂她,用打火机烧老大娘的头发,看到老大娘疼的翻滚在地,四人开怀大笑。
事发那晚,因丈夫应酬后迟迟没有归家,丁某担心丈夫安全便出门寻找。不料当晚下雨,丁某便找了路边避雨。
此时四人便盯上了丁某,两女孩便故意走到丁某面前碰撞丁某,刘某兄弟则走上前胁迫丁某赔偿她们。
丁某置之不理,对这几个年轻人也没设防备。但却被一拳打倒在地,四人便一拥而上,对丁某拳脚相加。
胁迫丁某脱掉衣物,拿着捡来的棍棒对丁某轮番殴打,丁某跪地求饶,可丁某的求饶声让四人更兴奋,愈演愈烈。
轮番上阵之后,拿出打火机点燃丁某的头发,看着疼痛至极的丁某在地上滚来滚去,四人仍不满足,变本加厉的用打火机烧丁某的下体。
最后,丁某在四人的持续围殴下失去了呼吸,当场死亡。四人则拿着从丁某处抢来的113块继续回网吧上网!
罗某听闻消息,想到自己一夜未归的妻子,心中顿感不妙,急忙赶到现场,看到妻子遭如此毒手,罗某当场昏厥。
很快四人就被捕入狱,当警方询问为何杀害丁某时,四人竟然毫不在意没有一点愧疚之心,嬉皮笑脸的说:就是打她玩,打她就是我们的乐趣。
以案释法
首先,四人的行为涉及故意伤害罪。
有多网友认为是故意杀人,但其实故意杀人主观是故意,简单来说其实施犯罪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人。
但本案中四人是为了好玩而实施的犯罪,并不是主观上就要让被害人死亡,其结果尽管也导致了死亡,但是要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来定罪量刑。
本案中,四名青年采取了预谋的方式对丁某进行围攻,使用殴打、烧毁,在过程中还观察其在痛苦中滚动,即使在丁某明显显示出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他们也没有停止他们的行为。
种行为远远超出了一般的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具有极其残忍的性质,并且造成她人死亡,因此应当按照故意伤害中罪最高刑进行处罚。
依照《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次,四人的行为涉及抢劫罪
在本案中,四名青年在对丁某进行暴力伤害后,还抢走了丁某的财物。他们在丁某无法抵抗的情况下,公然夺取了她的财物,这就构成了抢劫罪。
同时丁某在这次事件中死亡,使得他们的行为成为了《刑法》规定的抢劫罪的严重情形。
依照《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他们对丁某实施暴行之前,还曾对一位八旬的拾荒老太施暴。因此四人有连续犯罪行为。
连续犯罪是指在同一时期,连续进行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犯罪行为。
虽然他们对老太太的暴行未导致死亡,但这也增加了他们犯罪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在处理这种情况时,法律通常会比处理单一犯罪更严厉。
于是一审时判处刘某和其女友魏某作为主要实施人被处以17年有期徒刑,刘某兄弟被判14年有期徒刑,其女友云某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判处9年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规定,未满十六岁的人犯罪时,处以较轻或减轻刑罚,最长刑罚不得超过十年。
因此,云某在一审时被判处了九年有期徒刑,符合法律规定。
但是后来刘某被认为判罚过轻,他的作为主要实施人,这种极端的暴力行为超出了一般故意伤害罪的范畴,且具有更高的社会危害性。
17年的刑期无法充分反映他的罪行严重性和社会对其行为的谴责。于是二审时,他的刑期由原来的17年,改为无期徒刑。
小结
本案提醒我们社会必须对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关怀和保护,包括妇女、老人和贫困人群。同时家长也应该更加重视教育,给孩子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现如今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预防和减少这类悲剧的发生,以构建更和谐、更公正、更安全的社会。
看过这个新闻,没小编说的这么轻,那女的被活活疼死的,全身都是青紫色,没一块好的,四个畜生没被枪毙真是可惜
杀人者,应该全部死刑!!无论多少!
人性本恶!再加上断案靠葫芦僧,当今社会道德滑坡就不奇怪了!
这种人都没枪毙,,呵呵呵
这种渣子不判死就浪费地球资源了。
量刑应该到十二周岁,要不然有好多就是仗着自己是未成年故意犯法
进去了!没有被狱友好好照顾?
判得太轻了,超过14岁就应该可以判立即执行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