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了解《唐朝行政区划》都督、州、县、都护府、道等

今咯儿爱史评 2024-03-17 00:24:40
概述

唐朝行政区划,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是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沿革中比较重要的转折时期。

在较长时期内,唐朝采用了“道州县”三级制,“道”的实际权限相互间差异很大,变革繁多,而且其基础往往是节度使的实际权力膨胀,所以道这种监察区体系常被称为“虚的划分”。而且唐朝疆域经历了显著的扩张到鼎盛到缩减的过程,后期逐渐趋向藩镇割据的分裂状态,行政区划的记载已经非常不完整。但是唐初始设的监察区“道”的概念,仍然影响了之后的宋朝,并成为“路”的原形。

唐朝疆域辽阔,初期将郡改称州,长官复称汉朝的刺史,由都督统管,都督成为一级行政区划,下领州县,实行都督州县三级制。同时唐朝内外战争频繁,除州、府、县的常规区划外,还有诸多关、军、监等以军事为主的建制。在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建立都护府及下辖的羁縻府州加强管理。

历史沿革

从汉朝末年开始逐渐成型的州郡县三级制,历经三国时期、西晋、东晋十六国、南北朝,到隋朝时已经名存实亡。隋先废除了郡,不久又将州改称郡,恢复秦朝的郡县二级制。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将天下按照山川形势、交通便利分为十个“道”,按需要设监察性的官吏协助中央监管州级行政区。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进一步分成了临时性的十五个道,各道置采访使,仿照西汉的刺史制度,只起监察性的作用。

安史之乱后,原本只用于边境地区的节度使制度被广泛用于全国,节度使一般被授予州刺史,于是同时掌握本州甚至邻州的军政权力,而且其辖区也称为“道”,或称“藩镇”,成为有实际权力的一级非正式行政区。

到唐宪宗元和年间,天下政区已经基本被各节度使、观察使、经略使、防御使瓜分,贞观、开元年间的十道、十五道完全失去了实际意义。

到唐朝正式灭亡时,天下已经出现了四十多个道和藩镇,其中大多数是节度使管辖,藩镇割据最终导致了唐朝的灭亡。

官制变迁

唐高祖改隋末的郡制为州制,唐玄宗又改州为郡,到其子唐肃宗继位后复改郡为州,所以唐朝总体是以州为主。不过北宋欧阳修等编著的《新唐书》也同时叙述唐玄宗时期的郡,而《旧唐书》则以州制。但是无论如何,州的概念从此与汉魏晋时期有了根本性的区别,相对东汉末年有的州辖一百多个县的情况,唐朝州的范围大幅缩减到几个或十几个县的范围。此外,许多原来汉晋时的州治所在县,则沿用了原来州的名称,反而其本来的县名逐渐不为人所熟知,如彭城成为了徐州、信都成了冀州、昌邑成了兖州、江陵成了荆州等等。同时,许多从秦汉甚至春秋战国时代便长期使用的郡名地名,也从此成为历史不再使用,如琅玡、弘农、上党等。

级别

唐朝还将部分比较重要的州命名为府,以示与一般州的区别。同时,与府并列的还有都督府与都护府,但是都督府由于都督权力太大,撤除了部分都督府,在重要地方仍然设置都督府,一直存在于安史之乱后,后因为节度使获得实权使得藩镇成为事实上的一级行政单位,都督府才成为虚设。唐太宗平定东突厥、高昌后,始设单于都府、安西都护府,其后渐次增置,至唐玄宗时共有六大都护府,分别是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北庭都护府。

唐朝还按照经济、地理等因素,将所有的州(府、郡)和县分级,其中州最多分为辅、雄、望、紧、上、中、下,共七等,县则分为京(赤)、畿(望)、上、中、中下、下。各级行政区按照级别的不同,其官吏级别、人数等建制都有所不同。这种按情况将部分次级行政区特别处理的做法,直到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仍然非常常见,如副省级市、省直辖县级市等。

官职

唐朝的道由于始终以监察为目的,并无长期设置的长官,实际到后期被节度使等掌控。

各地的府中,京师(京兆)、东都(洛阳)、北都(太原)仿古制设“牧”,一般由亲王担任,常常不实际管理政务,也经常缺位。京师、东都、北都、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九府各设“尹”一名,是常置最高长官,其下有“少尹”二名为副。唐高宗永徽年间,尹改名“长史”。之后,京师、东都、北都长史又复称尹,在皇帝不在该都的时候还称“留守”,合称三都留守。

各州置刺史,为最高行政长官,但是按照州级别的不同其品级也不同,自从三品到正四品下不等。刺史下有别驾、长史为辅,别驾曾一律改称长史,但后又复置,常由王子担任。

各县设县令,品级按县的级别从正五品上到从七品下不等,下有县丞、主簿、县尉等辅官。

唐朝土地划分

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为省并州、郡,主要依山川形势划全国为十道,分别为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和岭南道。

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十道为十五道,山南分置为东、西二道,关内道长安附近增置京畿道,河南道洛阳附近增置都畿道,江南分置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经李隆基改置,诸道的范围渐成定制。

唐太宗初设各道大致范围:关内:大致相当于今陕西中、北部,甘肃陇东以及内蒙古河套等地。河南:大致相当于今河南、山东二省黄河以南与河南、江苏、安徽三省淮河以北的地区。河东:大致相当于今山西全省与河北西北部内外长城之间的地区。河北:大致相当于今河北长城以南.河南及山东二省的黄河以北的大部分地区。山南:大致相当于今四川东部,陕西、甘肃南部,河南西南部、湖北西部的地区。陇右:大致相当于今甘肃陇山、六盘山以西,青海省青海湖以东及新疆东部的地区。淮南:大致相当于今安徽、江苏、河南三省淮水以南、以及湖北东部长江以北的地区。江南:大致相当于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四省,江苏、安徽的长江以南、湖北、四川江南的一部分及贵州东北部的地区。剑南:大致相当于今四川中部和云南北端。岭南:大致相当于今广东、广西二省和越南东北部的地区。唐玄宗时增设的几个临时性的道的大致范围:江南东道:今浙江、福建二省及江苏长江以南地区。江南西道:今江西、湖南二省,安徽南部,湖北东部长江以南地区。黔中道:今贵州全部及其与四川、湖南、广西接壤之地,湖北西南端。山南东道:将原山南道以四川与陕西两省东境作为分界线划分,以东为山南东道。山南西道:将原山南道以四川与陕西两省东境作为分界线划分,以西为山南西道。京畿道:分关内道长安附近诸州增设京畿道。都畿道:河南道洛阳附近诸州增设都畿道。

道下辖府、州,府、州下领县。639年(贞观十三年),10道统领府、州358,县1551;开元末年(740年),15道统领府、州328,县1573。

在唐代的行政区划中,不但有唐太宗设立的“都督”,还有唐玄宗新开的“府”。最早设府是在713年(开元元年),玄宗升国都雍州为京兆府,升陪都洛州为河南府。以后,设置和改置的府增多,成为唐朝行政区划中的一个重要的单位。综观唐代诸府大致可分为三类:

诸京都(包括陆续新建的陪都)和皇帝驻跸之地改置为府,以示不同于常州,如并州改置为太原府,荆州改置为江陵府。终唐之世,此类府有10个:京兆府(原雍州)、兴德府(原华州)、凤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兴唐府(原陕州)、河中府(原蒲州)、兴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原并州)、江陵府(原荆州)。在内地重要地区置都督府。都督制起自曹魏,当初专理军事,不涉民政;晋始兼任刺史;北周时改都督为总管;627年(唐武德七年)改称都督,兼理军民,都督府始成行政区划之一级,如扬州都督、荆州都督,越州都督。710年(唐景云初年),唐有都督府24个,分辖国内各州,惟畿内诸州不隶。但不久即以权重而废,后又复设,之后转变为节度使。边地置都护府。都护之名起自西汉,当时在西域设有都护。唐太宗平定高昌后,始设安西都护府,其后渐次增置,至唐中宗时共有6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北庭都护府。

元和藩镇图

节度使(道)

其名起于魏晋,但仅是一个官衔名称,并无管辖区域。景云二年(711年),唐以凉州都督充任河西节度使,此名称才确定,并列入正式边疆官制。

至唐玄宗开元和天宝之间,已增至十个节度使,分别是河西节度使、范阳节度使、陇右节度使、剑南节度使、安西节度使、朔方节度使、河东节度使、北庭节度使、平卢节度使、岭南节度使,分置于边地。安史之乱以后,节度使制被滥用于内地,使这种原为边关的军事制度变成为内地实际的行政区划单位,而且大者连州十数,小者亦兼三、四。

据《旧唐书·地理志》记载,唐肃宗时(756~761年)节度使已有44;又据李吉甫《元和郡县志》所载,在唐宪宗元和年间(806~820年)唐全国有节度使47。所以唐初的行政区划单位——道,安史之乱后已徒有虚名了。

纵观唐朝的行政区划制度,应该说这是中国行政区划沿革史中的一个大变革时期。唐太宗创建了“道”,唐玄宗把“府”引进区划,唐睿宗又把节度使变成正式建制;使三级制正式成型,主要是道—府(州)—县,后期则为道—节度使—府(州)—县制,由于道已为虚设,实际上还是三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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