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手记|她到底是谁的“靠山”?

今日致力推进 2024-08-09 12:26:55

作者|安彦澄

  这是我到花桥法庭辅助法官办案的第二个月,最近审理的一起案件令我印象特别深刻。

  “风波乍起:无端举报令人震惊”

  那天,黄发法官接到电话,称一位老人举报她有失公允,是被告的“靠山”,希望她向当事人作好沟通解释工作。我满心疑惑:黄法官平时工作认真负责,公正裁决,从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怎会是被告的“靠山”?

  很快,举报人八十三岁的蓝某来到法庭。他手里攥着一沓歪歪扭扭的手写材料,其中赫然写着对黄法官的“指控”:“黄法官保护被告,是被告洪某的亲戚,她肯定收了礼品……”

  “艰难审理:相邻成仇怨结难解”

  事情源于一起房屋漏水纠纷:2022年,蓝某租赁外孙女宋某的房屋。该栋房屋共四层,一层为两个门市,二层、三层分别为套房,四层平分为两部分。一层的一个门市及四层的一半面积、三层套房系宋某所有,二层及一层、四层的另一半系洪某所有。由于四层房顶漏水,渗入蓝某居住的三楼房内。蓝某花费7700元在房顶搭建雨棚,要求洪某承担该费用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蓝某年事已高,耳背又口齿不清,交流不便,黄法官决定上门立案,并查看具体情况。经过调查,黄法官发现这起案件并非蓝某主张的相邻关系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而是业主共有权纠纷。按照本院现有的分案规则,此案不应由花桥法庭管辖。但既然来到现场,又了解基本案情,她决定通过诉前调解来化解双方矛盾。

  然而,调解的过程异常艰难。洪某怒气冲冲地吼道:“我家房顶根本没漏水,是蓝某没维护好自己屋顶,且未经我同意就加盖彩钢瓦,费用也不清楚,我一分钱都不会给!”

  听到如此辩解,蓝某情绪瞬间失控,作势就要冲上去和洪某动手,好在随行人员和邻居及时阻拦并分别劝解。可蓝某根本听不进去,还扬言要坐在洪某家不走。调解持续了两小时,直至天色渐黑,无果而终。

  不忍心让老人长途跋涉再去立案、开庭,黄法官遵循广安区法院“一体通办”制度,直接受理此案,并当场向双方送达传票,于一周后开庭审理。

  回程路上,黄法官忧心忡忡地思考着:业主共有权纠纷的当事人原则上应该是业主,蓝某只是承租人,这个案子能顺利推进吗?想到这,她马上拨通蓝某儿子蓝小某的电话,让他帮助父亲联系宋某准备业主授权等相关证据材料。

  然而第二天一大早却发生了开篇的那一幕。蓝某来到法庭后,气势汹汹地说:“你们不要去找我外孙女,这是我自己的事,谁也别插手,我看谁敢不办我这个案子?”各种解释早已无用,法官又耐心劝解蓝某和儿子一起出庭,蓝某坚决不同意,甚至连法官帮忙联系法律援助,他也执意拒绝。

  一番吵闹后,蓝某刚离开,洪某又怒气冲冲地来到法庭,递上一纸反诉状,称蓝某加盖的彩钢瓦屋檐滴水导致他家二楼阳台渗水,要求赔偿。为了防止双方矛盾升级,黄法官赶紧好言相劝,并告知洪某会尽力在调解时一并解决他所提出的问题,洪某这才收回反诉状。

  临近庭审,黄法官愈发焦虑:蓝某搭建彩钢棚的价款组成到底是怎样的?价格是否合理?如果洪某不认可,是否需要评估鉴定?黄法官再次拨通蓝小某的电话,询问证据收集情况,可其态度逆转,表示不愿再管此事。

  黄法官三次电话联系彩钢棚搭建者毛某,向其了解蓝某搭建彩钢棚价款明细表及材料型号等信息。为确定价格的合理性,她又走访城乡多个彩钢经营部,制作调查笔录。通过村委联系蓝某女婿询问宋某对房屋出租及相关授权情况等,将基础事实的证据准备就绪。

  庭审中,剑拔弩张、怒目相向的双方,根本不听对方所说。黄法官不得不猛敲法槌,维持庭审秩序。将蓝某证据交给洪某质证时,蓝某跳起来指责道:“看嘛,你把我的证据都交给洪某看,还说不是他的'靠山'!”

  调解时,法官从法理到情理,从邻里关系到沟通技巧,苦口婆心劝说洪某:“蓝某年纪大了,情绪容易失控,咱们别跟他计较,适当让让步,共同解决问题行不行?”

  洪某却反问道:“我有错吗?凭什么一直要我让步?你是蓝某的“靠山”才对!”

  “公正裁决:坚守初心终息纷争”

  不调则判,一声法槌,当庭宣判:双方按房屋专有面积各自承担一半的彩钢棚费用。判决书里,黄法官忍不住还是嘱咐道——“不动产公共部分需要全体业主齐心协力共同管理维护,及时商议,快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邻里之间也需要相互理解、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希望双方不计前嫌,处理好今后的共管事宜,建立和睦的邻里关系。”

  几天后,洪某主动联系法官要求履行判决结果。

  也许,某些道理他们早已接受,只是在面对面的争执中谁也不愿先让步而已。蓝某也欣然同意前来领取标的款。

  终于见到蓝某笑容的黄法官,打趣道:“我还是洪某的'靠山'吗?”

  蓝某极不好意思地笑笑:“不是不是,你是个好法官!”

  这场“风波”终于平息,回想整个过程,黄法官承受了太多的误解与压力,但她迎难而上,坚持能动履职,用实际行动释法明理,维护司法权威与公正。这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法院干警,面对当事人的偏见和无礼,唯有坚守初心,实实在在为他们解决问题,才能赢得信任,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

责编: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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