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五年三月,皇帝于百忙之中亲自过问了一个叫陈怡老的福建平民的案子。但对陈怡老而言这是非常不幸的事情,因为乾隆在上谕中将他定性为“匪民”。
那么陈怡老做下什么大案,以至于乾隆要亲自过问呢?实际上陈怡老没做什么伤天害理之事,他的罪源自他的身份 –侨民(后文中的侨民均指明清时期从内地移居、侨居海外的人)。
明初太祖制定了严苛的海禁政策 – “片板不许下海”,这一政策也被明朝坚持了近两百年。到了隆庆朝,长期且严重的倭患,终于让朝廷明白了“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的道理,从此明朝的海禁政策开始松弛。
禁海令的放开,让沿海贫民有了一条全新的谋生渠道 – 出海贸易、经商置业,这也引发明末清初国人向东南亚地区侨迁的热潮。
康熙五十六年,为了应对日益增加的海匪侵扰,康熙又重申了明朝的海禁政策,并发布了新的禁令。禁止皇朝平民出海经商,并勒令吕宋(菲律宾)、噶喇叭(印尼地区)等南洋地区的侨民在三年内返回原籍,否则“将留下之人,令其解回立斩”。
对于绝大部分侨民来说,返乡实际也是他们的目的,但是他们更希望在南洋一番打拼获取财富后再“衣锦还乡”。三年返籍,对他们而言就难以遵从了,毕竟谁也不愿意放弃自己在外打拼多年的心血。因此康熙五十九年时禁令到期时,很多侨民仍然滞留南洋并未返籍。
而此时皇位继承权的争夺已趋白热化,康熙没有精力去督察禁令的执行情况。对于官员们来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加上其中复杂的利益纠葛,他们自然也没有动力去严查严办。
这种情况对南洋的侨民来说,喜忧参半。
喜的是管得不严,意味着他们后续还有机会返乡探亲,功成名就之后也仍然可以携财富“荣归故里”。忧的是导致“管得不严”的一个原因 -- “利益纠葛”。
由于朝廷的禁令这些侨民也成了地方士绅、豪族、官员胥吏眼中的“肥羊”。因为他们毕竟是违反了禁令,后续归乡必须获取他们的“许可”,而这种“包庇”只能用钱财来换取。
这也是不少侨民不愿意返籍的原因之一,这种敲诈勒索有时候会把他们折腾的倾家荡产。
雍正登基后开始收紧政策。他不但重申康熙的禁令,还要求沿海官员严防这些逾期未归者偷渡返乡(探亲也不行)。雍正如此严苛的对待他们,主要是三个原因。
其一,朝廷和皇帝的威权永远排在最重要的位置,逾期不归上纲上线来说是违抗圣旨的大逆行为。所以必须严惩,不然朝廷还怎么威服天下臣民?
其二,为了皇朝的长治久安,明清两朝的一项国策都是降低社会活性的“重农抑商”。通过强调农桑自给降低臣民互相之间的关联、影响;通过土地将臣民分散并束缚在一个互相孤立的狭隘区域;再通过士绅加强皇朝对他们的威慑 ......
这在培养顺服臣民的同时,也让朝廷视勇于探索、冒险的侨民为异类。不仅认为他们对皇朝毫无用处,还觉得他们会成为危害皇朝的“危险分子”。
其三,朝廷认为这些侨民长期在外与夷人相处,脱离皇朝的德化教育。其心中不臣之意更浓,“奸谋”也更多。对于他们的返乡,朝廷和皇帝常武断的认为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认为他们会勾连海外番夷,对皇朝不轨 ……
无赖之徒,原系偷渡番国,潜住多年,充当甲必丹,供番人役使 ……
在外已久,忽复内返,踪迹莫可端倪,倘有与外夷勾连,奸诡阴谋,不可不思患预防耳 ……
《清世宗实录·卷五十八》
注:甲必丹(音译词)指供职于荷兰殖民当局的华人官员,他们主要负责在殖民地生活的侨民的诉讼、租、税等事务。
雍正要求沿海官员对这些南洋侨民要严查严办,甚至发出过“一经拿获,即行请旨正法”的谕令。
乾隆虽然没有变更海禁国策,但他在登基大赦天下时,也施恩于部分南洋侨民。乾隆赦免了康熙五十六年前出洋未归的侨民,如果他们在三年内还籍,可以既往不咎。
有侨民借这个机会返回了故乡,但也有人趁朝廷放松的空当,出洋去寻求致富的商机。陈怡老就是在乾隆元年,偷偷前往噶喇叭。
陈怡老到噶喇叭后没过几年就遇到了“红溪惨案”。
荷兰人从16世纪下半叶开始殖民噶喇叭,明末清初大量侨民的涌入和聚集,让荷兰殖民者开始担心自己的统治。随后殖民当局针对侨民出台了诸多限制,而侨民为了反抗殖民者的压迫也开始抱团和荷兰人对抗,双方的矛盾就这样一天天的积蓄下来。
乾隆五年十月侨民武装袭击了巴达维业城(今雅加达)的一支荷军巡逻队,殖民当局以此为借口强制要求巴达维业城的侨民交出自己手中武器。并于十月九日突袭了侨民社区,此后七天内殖民当局伙同当地原住民屠杀并洗劫了整个侨民社区,近两万侨民遇难。
“红溪惨案”的消息传回满清朝廷后,皇朝和皇帝对此反应均非常冷漠。别说出兵相救,连宽慰的话都没有。
在朝廷和乾隆看来,这些人背弃祖宗、君父,是不忠不孝;离开天朝乐土远投化外夷邦,是为点小利就自甘堕落、天良丧尽。这种不忠不孝不智不义之徒,死了也是罪有应得。
两广总督马尔泰奏报:被杀汉人,久居番地,屡邀宽宥之恩,而自弃王化,按之国法,皆干严谴。今被戕杀多人,事实可伤,实则孽由自作。
乾隆朱批:天朝之弃民,不惜背祖宗庐墓,出洋谋利,朝廷概不闻问。
在乾隆的圣训下,这些侨民正式被故国抛弃不再被视为同类、同族,成为了“天朝之弃民,故国之仇雠”。
陈怡老在这场屠杀中幸存了下来,并继续在噶喇叭营商谋生。十年后,在当地娶妻生子并积累了一定财富的陈怡老萌生了“荣归故里”的念头。
乾隆十四年六月,陈怡老带着家人和全部家产归国。由于消息泄露,刚到厦门就被当地官员抓捕。
福建巡抚潘思榘向乾隆奏报了此事,并附录了他所探知的陈怡老的简历。陈怡老娶了个番夷老婆,此次归乡带回不少番人(妻族的亲戚),携带的财产数额等等,乾隆并不怎么关心。
勾起乾隆怒意的是陈怡老是乾隆元年出洋的,也就是说,陈怡老在他施恩侨民的时候“顶风作案”。乾隆愈发认为这些“弃民”天良已丧尽,进而觉得他此次归乡必定没安好心。
正好潘思榘在奏报中称陈怡老在噶喇叭充当“甲必丹”,加上他还带回不少番人,乾隆就认定陈怡老归国是替洋夷打前哨收集情报 -- “洩内地情形,别滋事衅”。
至此陈怡老是不是“甲必丹”,回国到底要干嘛,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乾隆已经把通敌的帽子扣在他的头上并将他定性为“匪民”,陈怡老即便有自证清白的证据,官员们也会视其为“伪证”。
乾隆十五年三月,刑部以“交结外国”的罪名,拟判“抄家并流放边远充军”,当月乾隆批复同意。
陈怡老的遭遇传到南洋,让众多侨民心若死灰。因为归乡就要面对朝廷的严惩,即便是地方官员愿意包庇,在此严令下不但会被巨额敲诈勒索折腾的倾家荡产,而且保不齐几年之后又会被翻出来秋后算账。
而留在南洋,思乡之苦的煎熬不说,生存环境也变得更加危险。
“红溪惨案”后,清廷反而将惨遭屠杀的侨民定性为“弃民”,让他们的地位一下就沦落到了最底层。此后南洋地区一有什么经济、社会、政治矛盾,当局就把锅扣在侨民身上,通过凌虐他们来释放矛盾,周而复始 ……
到了清末,被列强各种欺凌的满清似乎终于明白了两个问题。那些“弃民”为什么要出去?因为天朝不完美,很多地方不如外面。出去之后为什么还愿意回来?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比那些高喊“忧君忧国”的,更心系这片故土。
奉命出使英、法、意、比四国的使臣薛福成在见识到列强对侨民的态度后,上《通筹南洋各岛设立领事保护侨民疏》,请求开放海禁、保护侨民等。
光绪十九年,光绪发布谕令,废止自康熙以来的各种出海、入境禁令,并勒令地方“外洋侨民听其归里,严禁族邻讹索,胥吏侵扰”。行将就木的满清难得的纠正了自己的一个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