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四年分手后,17万借条成焦点!法院这样判……
恋爱时你侬我侬,分手后却因一张借条对簿公堂。近日,四川绵阳一对情侣分手后的借贷纠纷引发关注。女方手持17万元借条起诉前男友还款,男方却称“写借条只是为了哄她开心”。法院最终如何认定?情侣间的经济往来该如何处理?
案情回顾:恋爱四年分手,女方持借条起诉
侯女士和柯先生曾是一对甜蜜情侣,恋爱期间共同生活了四年。然而,感情破裂后,两人却因一笔17万元的借款闹上法庭。
2023年2月,柯先生向侯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写明:“因装修房屋,今借到侯女士17万元,承诺于2023年底前还清。”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柯先生仅偿还了1万元,剩余16万元迟迟未还。侯女士多次催讨无果,最终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柯先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男方辩称:“借条是哄她开心写的”
庭审中,柯先生承认借条和转账记录的真实性,但他辩称,当时两人感情出现问题,自己是为了安抚侯女士的情绪才写下这张借条,并非真实借款。
此外,柯先生还提出,在2020年3月至2024年2月同居期间,他累计向侯女士转账110多万元,而侯女士仅向他转账66万元。他认为,自己不仅无需偿还所谓的“借款”,甚至侯女士还“欠”他的钱。
法院如何认定?
面对双方的激烈争辩,法院需要判断的核心问题是:这笔17万元的借款是否真实存在?
1. 借条是否有效?
法院审查发现,借条明确载明了借款用途(装修房屋)、金额(17万元)和还款期限(2023年底),且柯先生亲笔签名确认。此外,侯女士还提供了2021年至2022年的四笔转账记录,证明她确实向柯先生支付了17万元。
柯先生虽然辩称“借条是哄女友开心写的”,但法院认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理应知晓签署借条的法律后果。而且,在出具借条后,柯先生并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或变更该协议,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男方转账更多,能否抵消借款?
柯先生提出,自己在恋爱期间向侯女士转账的总额(110万元)远超侯女士给他的转账(66万元),因此无需偿还借款,甚至侯女士“倒欠”他钱。
但法院认为,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性质复杂,既有可能是借款,也可能是共同生活开支、赠与或情感表达。柯先生虽然转账更多,但无法证明这些款项是用于偿还借款,因此不能直接抵消17万元的债务。
3. 录音证据显示:双方冷静协商,并非“情绪化”行为
柯先生声称借条是“为了哄女友开心”才写的,但法院调取了双方的录音证据,发现两人在协商借款事宜时态度冷静,并无情绪激动的表现。因此,法院认为柯先生的辩解缺乏事实依据。
法院判决:男方需偿还16万元及利息(之前已归还1万元)
综合所有证据,法院认定:
1. 借款事实成立,借条、转账记录、录音等证据相互印证;
2. 柯先生作为成年人,应知晓签署借条的法律效力,不能以“哄开心”为由否认债务;
3. 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不能直接抵消借款,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款项性质。
最终,法院判决柯先生偿还侯女士16万元(扣除已还的1万元),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恋爱期间经济往来需谨慎
这起案件并非个例,近年来,情侣分手后因经济纠纷对簿公堂的情况屡见不鲜。法官提醒:
1. 切勿轻易签署“激情欠条”
有些人为了安抚伴侣情绪,随意写下借条或承诺书,但法律上这些文件可能具有约束力。一旦分手,对方可能凭借这些证据主张权利。
2. 大额经济往来最好保留证据
如果是借款,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金额、用途和还款时间;
如果是赠与,最好通过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避免日后争议。
3. 恋爱期间财务尽量独立
共同生活开支可以AA制,大额支出尽量协商一致;
避免频繁的大额转账,以免分手时难以厘清账目。
律师建议:如何避免类似纠纷?
1. 借款要有书面协议
即使是情侣,涉及大额借款也应签订借条,明确约定利息和还款时间。
2. 转账备注用途
无论是借款还是共同消费,转账时最好备注用途,如“借款”“房租”“礼物”等。
3. 分手时及时清算债务
如果恋爱期间有经济纠葛,分手时应协商一致,必要时签订书面协议,避免日后纠纷。
结语
爱情是美好的,但金钱问题往往成为感情破裂后的“导火索”。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需谨慎,切勿因感情冲动而忽视法律风险。无论是借条、转账还是共同消费,都应保留证据,避免日后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你认为情侣之间的借款该如何处理?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