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后送外卖,还是酒驾!

天眼新闻 2025-04-22 00:10:56

近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在辖区开展酒驾查缉行动时,查获一名特殊的酒驾人员——一名正在送餐的外卖小哥。经检测,该驾驶人罗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罗某某送外卖过程中酒驾被查

4月16日凌晨1时许,南明交警在辖区设置卡点进行酒驾整治。此时,一名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外卖员神色慌张地驶入卡点,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刚靠近摩托车,民警便闻到一股淡淡的酒气。随后,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罗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据罗某某自述,他是一名外卖配送员,长期上夜班。4月15日凌晨5时下班后,为了缓解疲劳,他独自饮用了两杯白酒。休息数小时后,他认为“酒已经醒了”,便继续驾车接单配送,被查获时,他手上仍有2笔订单未完成。

民警对驾驶人罗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罗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同时,南明交警还将约谈相关外卖平台,督促企业强化从业人员交通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南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隔夜酒”或“隔餐酒”同样可能导致酒驾。不少人认为几个小时过后或者头一天喝酒后,睡了一觉就“酒醒了”,但实际上,酒驾认定的标准是“不看时间、看含量”。对于外卖、快递等需要长时间骑行的职业从业者而言,更应严守交通法规,杜绝侥幸心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旺泽

编辑 胡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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