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赵国基是贾探春的“舅舅”,不排除探春要徇私情,如果她说少了引得探春不满意,不免没趣。说多了又不合规矩,干脆就什么也不提,不作为只看探春怎么做。
她按规矩来,众人敬伏她,从此听话办事。她若不按规矩来,大家就上行下效更各干各的。这件事就相当于吴新登家的给探春挖了一个坑,就看她跳不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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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按照李纨的意思,之前袭人母亲死时,王夫人赏赐了四十两银子,赵姨娘的兄弟也可按这个例。
李纨这个提议明显存了私情。她不可能不知道贾家的规矩,只是探春是她小姑子,她做大嫂子的肯定要替小姑子抬一下脸面,避免给少了探春面子不好看。
但李纨这个提议,是以她荣国府大奶奶的身份说话,绝不是管家人的立场。作为大奶奶,她是可以多赏和少赏的。就像金钏儿死,王夫人就赏了五十两,晴雯死,王夫人只赏了十两。规矩是规矩,但在主人层面却可以灵活增减。王熙凤派平儿来告诉酌情增加也是这个意思。全看主子给不给这个体面。
不过,贾探春初当权,知道其他人等着看笑话抓她的短处,怎么可能同意这么做!如果这个奴才是有功之臣,她肯定要酌情增加,不逾矩。问题是赵国基除了是她生母赵姨娘的兄弟,于贾家并无功劳,也谈不上优赏。自然要按规矩办事才符合管家人的立场。
于是贾探春吩咐吴家的将本该她拿出来的账本要来,按照贾母房中老姨奶奶家的情况,赏赐了二十两银子。最终引得赵姨娘一闹,也倒罢了。
不过,这里就有了一个问题。赵姨娘是贾政的侍妾,她的兄弟死了,赏赐二十两银子,是按照家里人的份例。袭人当时还只是个丫头,凭什么按照姨娘的份例?其实这个问题就在贾探春对赵姨娘说的那段话中:
“这是祖宗手里旧规矩,人人都依着,偏我改了不成?也不但袭人,将来环儿收了外头的,自然也是同袭人一样。这原不是什么争大争小的事,讲不到有脸没脸的话上。他是太太的奴才,我是按着旧规矩办。说办的好,领祖宗的恩典、太太的恩典;若说办的不均,那是他糊涂不知福,也只好凭他抱怨去。太太连房子赏了人,我有什么有脸之处;一文不赏,我也没什么没脸之处。”
探春这句话实际说明了袭人母亲去世,王夫人赏赐四十两银子并不符合规矩。
贾府的规矩是侍妾的亲人故去,要分家里和外头而赏赐不同。家里头的,包括贾府家生子和太太陪房,这些人的亲人去世都赏赐二十两银子。外头的像嫣红、尤二姐等,就要赏赐四十两银子。另外嫣红是外省买的,如果需要迁父母的坟,就额外赏赐六十两银子,给到一百两。如果需要重新买坟地,也多赏赐二十两银子。
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根据探春说他是“太太的奴才”,可知是王夫人八个陪房“赵钱张李,周吴郑王”的赵家人,按规矩只能赏赐二十两银子。
而袭人虽然得王夫人暗中晋升,与赵姨娘待遇相同,却依旧只是丫头而不是侍妾。她要按照外头丫头的赏赐而不能用侍妾的待遇。这也是赵姨娘找贾探春哭诉说她混得“这会子连袭人都不如”的原因。
赵姨娘想的简单,既然袭人能破例,给她破例也是应该。却忘了或者是故意不想贾探春与王夫人的不同。
王夫人是女主人,家都是她的。想要赏赐人多少,只要不出格可以随意。所以,金钏儿是五十两银子,晴雯是十两银子完全没问题,也不敢有人反对。袭人给四十两银子,王夫人就是“抬举”她给了姨娘的待遇,谁敢说什么呢?
但贾探春不是“女主人”,也不是三小姐少主人。她现在是荣国府的代管家,就必须按章办事。就好比老板可以随意给人打折,但经历却必须按规章制度执行一样。
赵国基死了,不是不可以多给,必须按照规矩执行。但需要王夫人发话定夺才行。贾探春作为管家就不可以滥用职权徇私情。这才是管家人的尺度。像王熙凤派平儿来说“如今请姑娘裁夺着,再添些也使得”,是她向探春买好,以管家人而论就使不得。管家心偏了难以服众,也势必越管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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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观点根据《红楼梦》80回前故事线索整理、推论。
说的没错,但是贾探春也没有请示王夫人啊。
倒数第2段最后一句话应该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