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涵
出品:全球财说
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公告称,泰康人寿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1.65亿股份,持股比例约为3.99%。
若泰康人寿按计划顶格减持,以2月17日阳光城收盘价计,泰康系近乎“清仓”对阳光城的持股。
泰康保险“逃离”阳光城,除了地产行业风险爆发,拖累保险板块投资端业绩外,阳光城自身暴露的业绩欠佳,资产流动性和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与险资求稳的长期投资理念相悖。
《全球财说》梳理财报发现,泰康保险内控问题突出。2021年泰康人寿和泰康养老2家主力公司,连续4个季度被监管部门采取了监管措施。
浮亏或超17亿 业绩恶化或是减持主因近日,泰康人寿向阳光城出具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阳光城股份的计划》,随之阳光城于2月9日发布了泰康相关减持情况公告。
公告显示,泰康人寿持有阳光城股份165201279股,总持股比例约为3.99%。此次减持数量不超过165174779股,计划减持阳光城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数量的99.98%。
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
公告同时披露,泰康人寿减持阳光城原因为公司资产配置需求和相关投资决策需要。
2月17日,阳光城A股报收2.63元,跌幅1.87%,总市值109亿元。以此计算,若此次泰康人寿顶格减持,泰康人寿预计套现金额为4.34亿元。
2020年下半年,受疫情影响,短期内经济承压、货币政策宽松,国债收益率下滑。险企迫切需要多元化布局,恰逢不动产投资期限长,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符合险资回报要求,因此在当时吸引了不少险资加注。
根据《巨潮资讯网》公告显示,2020年9月9日,泰康保险分别通过旗下子公司泰康人寿和泰康养老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从上海嘉闻受让阳光城13.53%股份,约5.55亿股,其中泰康养老受让约5%股份。
彼时,转让单价为阳光城每股6.09元,转让总价款达33.78亿元,泰康保险由此成为阳光城第二大股东。
协议同时提出,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提名两名董事候选人成为上市公司董事。
相关公告显示,最近的另一次减持是,2021年12月27日,泰康人寿和泰康养老与泰禾建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泰禾建材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转让阳光城7.41%的股份,约3.07亿股,转让价款为9.36亿元,泰康人寿持股比例至此降至3.99%。
值得一提的是,彼时阳光城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3.05元,相比2020年9月时的买入价格,股价已经腰斩。
同日,泰康养老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约0.83亿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套现约2.53亿元,减持价每股约3.05元,泰康养老持股降至0。
以去年12月的减持和截至2月17日泰康人寿顶格减持计算,泰康保险在阳光城的浮亏或超1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12月减持前2个月,泰康提名的两位董事陈奕伦、姜佳立,在阳光城工作会议上,曾公开要求管理层对公司第三季度经营恶化做出解释。
2021年3季度报告显示,阳光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同比下降11.57%。
不仅如此,2022年1月29日阳光城发布的2021年业绩预告表示,预计2021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5亿元至58亿元。
业绩未达预期的同时管理层也出现动荡。今年1月初,地产圈明星“职业经理人”、阳光城总裁朱荣斌提出离职。
不仅如此,阳光城还被多家评级机构下调评级,单从2月看,就有2家机构下调了评级。
2月7日,大公发布公告将阳光城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2月6日东方金诚发布公告阳光城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BBB,同样评级展望为负面。
有行业人士表示,阳光城业绩表现未达预期,资金流动性欠佳,泰康保险对其偿付能力不信任,才是其减持的直接原因。
从行业来看,近年来地产板块风险爆发,拖累保险板块投资端业绩。房企频频爆雷,险资撤离速度加快。
部分行业人士表示,目前房地产行业普遍面临利润下滑、流动性风险、增长速度减缓等多方面的问题。
除此之外在“房住不炒”基调下,房地产监管趋严,融资收紧,给房企偿债带来冲击,多重因素影响,导致了险资撤离。
泰康养老“增收不增利” 主力公司连续被“采取监管”泰康保险成立于1996年,涵盖保险、资管、医养三大核心业务。旗下拥有泰康人寿、泰康资产、泰康养老、泰康健投、泰康在线等子公司。
其业务范围全面涵盖人身保险、互联网财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医疗养老、健康管理、商业不动产等多个领域。
泰康保险最新财报显示,2021年上半年,泰康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169.36亿元,同比增长14.96%;实现净利润152.66亿元,同比增长51.46%。
根据2021年4个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泰康保险旗下泰康人寿去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647.85亿元,同比增长10.09%。实现净利258.76亿元,同比增长40.5%。
同期,泰康养老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92.81亿元,同比增长66.45%。实现净利2.86亿元,同比有所下降,下降比例为36.73%。
根据2021年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泰康系这两家主力公司因内控乏力,在2021年连续4个季度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泰康人寿大多在于其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报告显示,泰康人寿部分分公司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将保险产品混淆为保障计划或理财产品、夸大保险产品保障范畴等情况;以及诱导客户购买保险并承诺佣金返点问题,针对佣金返点问题,地方银保监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警告。
部分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被发现存在未进行执业登记的情况,甚至有业务员被客户实名举报存在虚编问题,针对“虚编”一事,当地银保监会特意约谈了泰康人寿分公司相关领导。
泰康人寿更是在第4季度两度收到监管函,披露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运用违规术语、销售术语不规范的问题,给予合同外利益等违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第3季度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副主任刘昇等,就泰康人寿短期健康险转保情况及风险防控工作,约谈泰康人寿总裁程康平、常务副总裁黄新平及总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而泰康养老被连续4个季度采取监管措施,主要缘于其内部管理疏漏。
2020年1月2日至6月17日, 因大连分公司周某某存在未经大连银保监局任职资格核准即在实际工作中履行副总经理职务问题,分公司以及相关人员被监管部门给予处罚。
2021年4月15日,云南银保监局对泰康养老云南分公司下发了《审慎监管意见》,指出落实监管要求不到位、内控合规管控不足、专业性不够突出等问题。
泰康养老黑龙江分公司因原副总经理郭某某在免职后,2019年11月至2021年5月依然履行副总经理职责,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而被监管部门处罚。
2021年9月18日,泰康养老辽宁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被沈阳市税务局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