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前韩国有两条消息,如果叠加综合考量,意义非同寻常。
一是韩国检方突击搜查了公调处。就是根据尹锡悦方面的举报,公调处涉嫌在两个不同平级法院申请逮捕令,而且是隐瞒不报。二是检方向首尔高等法院提出量刑建议,要求对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判处两年监禁,当然是他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
检方快速地从两方面同时出手,这个时间点选的也忒“寸”了点吧!
怎么解释?尹锡悦总统在宪法法院11轮弹劾辩论已经结束,如果没有其他特殊原因,估计两周之后也就是3月中旬会最终裁决。在这个大背景下,检方突然搜查公调处和李在明求刑建议之目的,就值得令人回味,可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尹锡悦在宪法法院作最后陈述

公调处处长吴东运
在宪法法院最终裁决之前,尹锡悦绝不可能坐以待毙,绝地反击那是情理之中的!他最后所能倚重的力量,也只能是娘家人检方了。
如果公调处确实是在两个平级法院(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和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同时申请了对尹锡说的逮捕令,而且是在第一个法院拒绝的情况下,又向第二个平级法院申请。如果检方能搜出底档和确凿证据,那就意味着公调处是执法犯法——对尹锡悦的逮捕在程序上是违法的。意味着对尹锡悦得逮捕是错误的,这事儿就闹大了。
如果执法单位在程序上犯了错误,一切都是白搭。无疑,尹锡悦将取得绝地反击的突破口。事情不明摆着吗?打铁先需自身硬,公调处口口声声说尹锡悦违宪违法,让已自己呢?

70多名国民力量党议员声援尹锡说
同为韩国的司法执法机构,检方和公调处互撕互咬,是否是狗咬狗一嘴毛暂且不说,起码说明这是韩国战斗惨烈的外溢表现。
顺便说一句,韩国公调处——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才成立三年半,其工作人员几乎是清一色的前总统文在旁的亲信死党。

前总理韩德洙在宪法法院作证
检方向高等法院提出的量刑建议,表面上看是在职务之内,但事情也没那么简单,检方明显是涉嫌犯了一个致命性的错——违反了“上诉不加刑”的基本原则。
李在明因为违反公职选举法,去年11月被首尔地方法院判处一年刑期缓刑两年。李在明不服提出上诉。按照韩国的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也就是说,高等法院要么维持原判,要么发回重审。检方此时跳出来,要求判处两年实刑监禁,确实不同寻常。
如果李在明被判两年监禁,那就意味着他将失去议员资格,将失去参选总统的资格,难道这不是从政治上给李在明釜底抽薪吗?这是谁最想看见的?当然是他的死敌尹锡悦和国民力量党。

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

宪法法院大法官
韩国政坛一锅乱炖的政斗大戏,每个细节都精彩纷呈。尤其是几十年以来检方一头坐大而沦为了政斗的工具,韩国的前总统几乎都没有好下场,这就是明证。如果此时检方出手,能在这两个方向上取得一个突破口,尹锡悦可能就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