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咸宁55岁的商人傅秋泉以“破处转运”的名义,与当地酒吧老板娘陆喻称愿意高价“买处”。陆喻与员工陈璐联合,通过层层关系将未满14岁的李芳从家中骗出,限制人身自由,反复劝说、威逼利诱等方式让李芳同意。最终李芳害怕被殴打,在极度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傅秋泉侵犯。事后,陆陈二人瓜分了16000元酬劳。2020年,三人被判入狱,并罚款32.4万元给已经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十级伤残的李芳用于精神损失。虽然已经结案,但对李芳构成的伤害还在延续。事后她被迫转学,可因为重度抑郁症造成的自残行为,被新学校劝退。2021年被鉴定为“精神残疾人”,等级“三级”。原本天真烂漫的少女,因为这件事,走进了永远没有出口的黑暗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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