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市公司被ST及退市情况受到关注,甚至引发市场的颤抖,一些小盘股、绩差股以及低价股的股价出现连续下挫的走势。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于近日以答记者问的方式作出回应,表示退市新规设置了一定过渡期,预计短期内退市公司不会明显增加。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证监会高度重视涉及退市的投资者保护工作,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也将引导和支持投资者积极行权,近期已通过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方式,起诉多家存在违法违规的退市公司和风险警示公司。
退市问题无疑是市场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而退市环节的投资者保护问题则是投资者非常敏感的一个问题。毕竟退市涉及到千千万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虽然从表面上看,退市是对上市公司的一种处罚,但实际上投资者才是上市公司退市的最大受害者。毕竟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该募资的钱早就拿到了手上,而对于控股股东等重要股东来说,早就通过减持套现已赚得盆满钵满。所以退市对于它们来说影响不大,反倒是二级市场上的投资者则会因为上市公司股票的退市而蒙受较大的投资损失。所以,如果退市不能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话,那么投资者就是上市公司股票退市的最大受害者,因此投资者当然非常关心退市环节的投资者保护问题。
那么,如何在退市环节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呢?这是退市制度需要直面的一个现实问题。证监会表示支持投资者积极行权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这其实也是法律赋予投资者的权力,是每个投资者都应该要做到的。这也是在退市环节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最基本的举措。
不过,如果只是通过投资者的个体行权来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话,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在这个问题上,更重要的还是要通过投资者保护中心的参与,来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广大的投资者利益。所以,对于涉及到违法违规行为的退市公司,都有必要采取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方式来保护投资者利益。
当然,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问题上,作为上市公司或有关责任人,如控股股东、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如果能够主动赔付投资者损失,这当然是最好的选择。在这一方面可以采取类似于“先行赔付”的做法。当然,这需要监管部门的积极介入与协调。但通过这种“先行赔付”的方式可以多快好省地解决赔偿投资者的问题,避免诉讼环节无休止的扯皮纠纷。
不仅如此,在退市环节要切实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利益,赔偿投资者损失,还必须建立投资者赔偿基金。毕竟投资者在通过诉讼维权的时候,可能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赢了官司却赢不了钱。毕竟一些退市公司的财务状况非常糟糕,一些大股东也会通过各种途径来转移自己的财产,当然也有一些大股东会让自己陷入无力赔偿的境地。面对这种退市公司与大股东,投资者要得到赔偿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投资者赔偿基金来承担赔偿投资者的重任。也只有如此,投资者的诉讼维权才有实际意义。不然,如果投资者赢了官司却得不到赔偿,投资者维权的积极性就会大幅降低,投资者保护也就很难落到实处。
此外,在退市环节的投资者保护问题上,可以引入第三方赔偿机制。比如,由地方政府来“自扫门前雪”,解决本地退市公司赔偿投资者的问题,可以是现金赔偿,也可以是上市公司或准上市公司股权赔偿。对于这种“门前雪”扫得好的地方政府,可以优先安排其当地企业发股上市。当然,这种第三方赔偿也可以采取类似于并购重组的方式,由一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向一家拟退市公司的投资者定向发行一定的股份来换股,然后优先安排这家IPO公司上市。这样随着一家新公司的上市,原退市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