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会干部“索贿”,滥用权力谁之过|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5 2024-11-11 21:20:34

看待学生干部的异化,不能止步于对学生的批评,更应当反思学生组织本身的运转逻辑。 ▲11月11日,信阳市高级实验中学发布情况通报。 图/信阳实验高中微信公众号 文 | 江城

中学学生会干部也“索贿”?

据新京报报道,11月11日,河南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被曝多名学生会干部受贿引关注。据知情人透露,学生会干部在没收学生手机后,私下向学生收取每台300元的费用以归还手机,并不上报给老师,“这个时候你不给他交钱,他就给你处分,给你申报老师。”

当日,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官微发布消息,承认情况属实,对涉事的4名学生会干部已清退出学生会,并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进一步处置。

高中学生会干部索贿,令人惊讶——毕竟此前那些行为出格的学生干部,大多出现在高校。没想到如今连可能尚未成年的中学生,也沾染了这种歪风邪气,居然和“受贿”“腐败”这样的词汇挂钩,甚至到了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的程度,着实令人忧惧。

在人们的认知中,学生应当是纯洁的,他们的行事逻辑应当和社会潜规则保持一定的距离。但现实是冷峻的,一些年纪轻轻的学生干部,掌握了一定的“管理权限”,迅速模仿起成年人的规则,异化出种种怪现象,展现了远超年龄段的蛮横、世故和圆滑。

近年来,有些案例引发了全网关注,酿成了公共事件。比如,2021年,黑龙江一学校六名学生干部霸气查寝的视频被曝光,气焰嚣张、作威作福之态震惊舆论;同年,还有江西一学校被曝学生会干部让同学在雨中听其训话、湖南一高校大四学生因没被叫学长罚学弟抄名字50遍等案例被曝光,也都令人“大开眼界”。

因此,对于学生干部官僚化、庸俗化的倾向,甚至借机牟利、涉嫌违法的行为,应当严厉制止,并给予相应的处分。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理当与各种不正之风保持绝缘,因此,学校在品行上的管教绝不能松懈,必须保证校园空间的纯粹与干净。

不过,换一个角度想,出现这种问题,板子恐怕也不能只打到学生身上——无论如何,他们还处在一个受教育的阶段,其表现更多还是环境塑造的结果。

更应该追问的,倒是学校的授权管理机制,即学校是否把超出学生心智能力的“职责”交付给了他们?甚至是否为了方便管理,而对部分学生干部出格越界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细究这些案例可以发现,这些学生干部往往掌握非常“关键”的权力。像索贿的中学学生会干部,他们可以“没收手机”,并决定是否“上报老师”。他们不仅可以直接处置他人的财物,甚至可以相当程度地决定其他学生的前途——不难想象,在“严管手机”的环境里,上报老师会迎来什么处分。

这些,显然超出了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社会认知,学生会干部体会到了“拿捏”别人的滋味。他们在这种环境里,有样学样地模仿起了歪门邪道,并不是什么不可理解之事。

所以,看待学生干部的异化,不能止步于对学生的批评,更应当反思学生组织本身的运转逻辑。学校和学生都应当明白,学生干部存在的意义是服务,是搭建师生之间沟通的桥梁,而绝不是享有超出其他学生的特权。

从这个角度看,遏制学生干部官僚化、庸俗化的趋势,也应当从源头着手——端正学生组织的定位,合理划定学生组织的职能。当一切有规可循,“滥用权力”自然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土壤,学生干部也才会变回学生应有的样子。

撰稿 / 江城(媒体人)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李立军 新京报评论,欢迎读者朋友投稿。投稿邮箱:xjbpl2009@sina.com 评论选题须是机构媒体当天报道的新闻。来稿将择优发表,有稿酬。 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写明文章标题,并在文末按照我们的发稿规范,附上作者署名、身份职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银行账户(包括户名、开户行支行名称)等信息,如用笔名,则需要备注真实姓名,以便发表后支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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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11 23:51

    组团敲诈勒索,这是有组织犯罪啊!对于这些在校黑恶势力团伙绝对不能姑息养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