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在家中,不但银行被冻结,还被索赔

朝律夕拾 2024-09-03 15:21:27

“我都瘫痪6年了,怎么可能有18辆沪牌车,还肇事逃逸?”

女子瘫痪六年,却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被指控在外地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要求赔偿110万元!女子起初以为是诈骗,直到账户被冻结才意识到事态严重,可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法院最终又会如何判决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事情发生在两个月前,朱女士收到了一份民事裁定书,称她名下的一辆车在2021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受害人家属向法院起诉她,要求赔偿110万元。可朱女士早在2015年突发脑溢血,导致半身瘫痪,平时连出门都需要人搀扶,更别提开车了。为了弄清真相,朱女士仔细研究了裁定书,发现肇事车由一名15岁的少年驾驶,而这辆车登记在她名下。

法院因此判定她对事故负有连带责任,并冻结了她的资产。由于涉案车辆挂的是上海牌照,而朱女士自己根本没见过这辆车,更不可能去登记,没办法,为了自证清白,她决定亲自前往上海车管所查询。而车管所的查询结果让朱女士更加震惊——她名下竟然登记了18辆车!这些车牌虽然都挂的是沪C,但车型却各不相同,有奥迪、别克、丰田甚至桑塔纳。而她自己只有一辆车,其余的17辆车完全是莫名其妙地冒出来的。经过进一步调查,朱女士发现这些车是通过二手车租赁平台登记的,每一辆车都有一份委托书,显示是朱女士亲自委托车行办理的租赁手续。可朱女士否认曾签署过这些委托书,她怀疑是有人盗用了她的身份信息,将这些车辆非法登记在她名下。朱女士心急如焚,由于她无法行动,又没有其他亲人可以依靠,无奈之下,她只好求助于媒体。最后经过媒体的调查,终于发现这些车都是通过一家二手车公司登记的。而这家公司的负责人一听到朱女士的名字,立刻表示记得,并且还有她的签名作为委托材料。直到看到这些签名,朱女士心里一阵刺痛。虽然确实是她的笔迹,可她明明从未签过这些文件。思来想去,她终于想到了一个人——她的前男友。她怎么也没想到,分手后,这个男人竟然利用她的信息进行如此恶劣的行为。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本案朱女士是否需要对由她名下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虽然肇事者是15岁的周某,朱女士并非实际驾驶人,但事故车辆登记在朱女士名下。作为车辆的所有人,朱女士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朱女士对车辆的登记行为并不知情,她是否可以免除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朱女士的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而她对车辆登记及其后的租赁行为完全不知情,那么这一系列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是无效的法律行为。朱女士既未授权他人使用她的身份信息,也未参与车辆的管理或租赁活动,按理说她不应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她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她的身份信息被盗用,从而免除赔偿责任。03深刻教训天降横祸真不是一句玩笑话,朱女士瘫痪六年,却突然成了肇事赔偿的“替罪羊”。明明自己动弹不得,却莫名其妙背上了110万的赔偿责任,背后隐藏的是身份信息被盗用的深坑。有网友对此案表示:“建议女士先把18辆车收回来再说,法院都认为是我的车了,收回来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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