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满纸荒唐言,第一回最重要一句话:蛛丝儿结满雕梁。甲戌在这里侧批云:潇湘馆、紫芸轩等处。这里的关键点的是蛛丝儿结满雕梁,结合刘姥姥的名言,的那句至尊谶语-大火烧了毛毛虫,蛛丝儿烧掉虫字就是朱明王朝的姓氏朱,因此这里的所谓的蛛丝儿,并不是破败墙角和屋檐的蛛网,而是贾府满屋子和大观园里几乎都是朱明皇室后裔的代名词。单单蛛丝儿结满雕梁这句,甲戌侧批:潇湘馆、紫芸轩等处。红楼梦是一部需要巨眼观之才可以发现真相的书,如果我们在书里索隐就知道,红楼梦满纸荒唐言,贾宝玉其实是从小寄居贾府的皇子,贾宝玉的孪生兄弟,另外一个隐皇子甄宝玉被寄养在江南甄府。

红楼梦作者脂砚斋所经历的抄家到底是什么呢?主流红学的观点是,作者经历了富贵生活,最后因在新旧皇帝之间的权力站队导致犯事被抄家。其实这里仅仅是对红楼梦表面故事的外区理解,连朝代都没有读懂的红学家胡编乱造的抄家。作者明确说了这是敷演作假的“假语村言”,不是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内容。作者自云说得很明确:“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根据作者在书中给出的线索,红楼梦里的抄家指的是改朝换代的农民军对地主阶级的家族清洗。
贾宝玉在洛阳的寄居地贾府被农民军抄家后,第一避难地应该是哪里?当然是南京。南京紫禁城,始建于元朝至正二十六年,明朝洪武二十五年完工,前后历时26年,整个皇城周长为10千米,宫城周长3.45千米,皇城在外,宫城在内,皇城与皇宫合称为“皇城”。宫城建在原皇城偏东北的位置,皇宫的中心部分由南向北依次建有奉天、华盖、谨身三大殿,三大殿之后为后庭及御花园。因为文本最早就提示贾府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人口在洛阳附近,还有一部分人口南京。原文里雨村道:“去岁我到金陵地界,因欲游览六朝遗迹,那日进了石头城,从他老宅门前经过。街东是宁国府,街西是荣国府,二宅相连,竟将大半条街占了。显然,贾宝玉逃难的第一而且首选就是南京的老宅。
《红楼梦》文本写到:“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这里的“金陵”“石头”都是南京的别名古称。南京古称金陵、秣陵、建业、建康、白下等,南京作为城市,始建于春秋战国,形成于魏晋三国,最终定型于南朝四国。
春秋战国时期,相传吴王夫差曾在古南京地面的某处小山丘上建有所谓“冶城”,以求增强军事实力,其实质乃是一座大型的冶炼兵工厂;后来,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功成后范蠡便在此处筑起一座名为“越城”的土城;再后来,楚王争霸,东灭越国,于南京地界设立金陵邑,秦统并六国后改金陵为秣陵。
《红楼梦》中有《石头记》和《金陵十二钗》这两个书名与南京有关,因此南京与《红楼梦》的关系非同一般。明朝建国前两年,朱元璋开始营建宫城,宫城位置宜在燕雀湖所在地,《上元江宁乡土合志》:“新宫之址在都城东,盖填前湖而筑之。前湖即太子湖,一名燕雀湖。今既填塞,犹留一泓于城外。”朱元璋命令调集几十万民工填湖,故南京民间有"移三山,填燕雀"的说法。现在人们看到的前湖,也是历朝历代开发利用形成的格局,所以脂砚斋批语说“这是人力引来做的。”
贾宝玉逃难南京的的关键证据就是南京方言,《红楼梦》中蕴含了大量南京方言词汇和表达方式,这些方言不仅反映了南京的地域文化,也体现了曹雪芹对家乡语言的深刻记忆。以下是一些《红楼梦》中的南京方言实例:
1. 日常口语
“气不忿”:意思是“气得不行”,如贾宝玉与晴雯吵架时说:“你们气不忿,我明儿偏抬举他。”
“多大点子事”:意思是“这件事不难办”,王熙凤在与贾芸对话时使用了这一表达。
“讨人嫌的很”:意思是“很令人讨厌”,王熙凤对“玉”字的不耐烦时用了这句话。
“韶”:意思是“唠叨个不停”,如贾芸听卜世仁唠叨时,书中用“韶刀”形容。
2. 称谓与昵称
“心肝儿肉”:南京长辈对儿孙的爱称,贾母见到林黛玉时用此称呼。
“辣子”:南京方言中对泼辣女子的称呼,贾母称王熙凤为“凤辣子”。
“嬷嬷”:南京方言读作“妈妈”(māmā),是长辈对晚辈的称呼,如宝玉的奶娘李嬷嬷。
“我的儿”:南京方言中祖父母辈对儿孙辈的昵称,王夫人对于袭人就是如此称呼,贾母在弥留之际对宝玉和凤姐也应该使用了这一称呼。
3. 其他方言词汇
“灌黄汤”:意思是“喝酒”,贾母训斥贾琏时提到“灌了黄汤”。
“挺尸”:意思是“睡觉”,贾母用此词形容贾琏不守本分。
“希”:意思是“特别、非常”,如“希嫩的野鸡”。
“老砍头的”:对老年男性的戏谑称呼,贾珍骂乌进孝时使用。
4. 方言的传承与影响
脂砚斋在《红楼梦》文本中大量使用南京方言,这些方言不仅为作品增添了生活气息,也使得许多明朝南京方言得以保存和传承。这些南京方言的使用,不仅展现了脂砚斋对家乡文化的深情,也让《红楼梦》成为研究南京方言的重要文献。更加重要的是,文本里的南京方言为脂砚斋,也就是贾宝玉在南京的避难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注:本文参考部分专业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