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普义

在哲学中,“道”与“法”一直是思想家们探索的核心命题。古人云:“然道在两间,法出于道,书虽不传,法则常在。”这句话深刻揭示了道与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法则的永恒性。
“道”是宇宙万物运行的根本规律,它无形无象,却无所不在,无所不包。它既是自然界的法则,也是人类社会行为的准则。而“法”则是“道”在人类社会中的具体体现,是规范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法源于道,是道的具体化、制度化,它承载着道的精髓和要义。
尽管关于“道”的经典著作或许未能完整传承下来,但“法”却如同一条绵延不绝的河流,流淌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无论是古代的律法典籍,还是现代的法律制度,都是对“道”的诠释和践行。这些法则虽然形式各异,但都在追求着同一个目标——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公正。
“书虽不传,法则常在”这句话告诉我们,即便关于“道”的经典著作失传,但“法”作为“道”的具体体现,却会一直存在并发挥作用。这是因为“法”是根植于人类社会的本质需求之中的,它符合人类对于秩序、公正和自由的追求。因此,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法”都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和完善。
在当今社会,我们更应深刻领悟“道法自然”的精髓,将“道”的智慧融入法治建设之中。通过制定公正合理的法律制度,引导人们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法则,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以及社会的长治久安。同时,我们也应不断反思和审视现有的法律制度,确保其能够真正体现“道”的精神和要义,为人类的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