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开票”100问:自然人被反向开票后,汇算清缴怎么做?

忆南谈商业 2024-05-27 03:00:21

有读者反馈说,目前没看到关于自然人被反向开票后,个税怎么汇算清缴的正确分析,所以今天先来聊这个问题。

一、自然人被反向开票后,汇算清缴怎么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

十四、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按照销售额的0.5%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出售者在“反向开票”的次年3月31日前,应当自行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资源回收企业应当向出售者提供“反向开票”和已缴税款等信息。

税务机关发现出售者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追缴措施,并要求资源回收企业停止向其“反向开票”。

那么自然人被反向开票后,应该如何去做汇算清缴呢?

一种方式是:带着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提供的反向开票凭证(增值税记账联)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可以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下载),自己去属地税务局进行汇算清缴;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主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下面我们来讲一下,自然人如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汇算清缴。

大家可以看到,你被反向开票和自己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的记录都是在里面的,这也就是我们之前说的,每个自然人可以被“反向开票”500万/年,理论上还可以自己去税务局“正向代开”500万/年,总计每年可开票的额度是1000万元。当然,自然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每个地方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有些地方只允许开120万/年,有些地方甚至可以突破500万,具体以当地税务规定为准。

而这里最重要的是“成本费用”如何确定?目前已知的是:成本费用可以任意填写。你收入是500万,成本也可以填500万,那么相当于你利润是0;而你在被反向开票的时候,已经被代扣代缴了0.5%的个税,也就是2.5万。如果你真这么填写,不仅不需要你补税,反而汇算清缴的时候,还会给你退税2.5万元(当然,这里假定你没有其他应税收入)。

这里透漏出的信息是什么?目前反向开票政策,最重要的目的是解决回收企业“第一张票”的问题,还没顾得上去管你自然人的个税!你这个500万的销售额,利润能有多少?就算你偷鸡耍滑,你能偷逃多少税呢?

当然,我们并不是告诉大家去偷逃税,只是想告诉大家,税务部门也不是神,所有的工作都要逐步推进,虽然现在成本是让大家随便填写,但真到明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呢?没准儿已经开始让你上传成本凭据了。

所以,今天我们要给到大家的建议是:如果大家就是以自然人身份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和销售的,那么最好是自己单独去开一张卡用于经营业务,同时最好自己能建立一份与此匹配的交易台账,以备次年汇算清缴时需要提交成本凭据。这份台账里面需要包含的资料有:收购报废产品的收购合同或协议、运输发票或凭证、货物过磅单、转账支付记录等,并建立收购台账,详细记录每笔收购业务的时间、地点、出售者及联系方式、报废产品名称、数量、价格等。只要你有这个台账,且真实可靠,那么你被回收企业反向开票预缴的2.5万个税,肯定是可以退一部分的!

二、自然人被反向开票,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会不会被要求补税?

自然人出售再生资源被“反向开票”,其收入属于“个人经营所得”,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规定:其个税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进行征收。

按此规定,我们来举一个例子。张三以自然人身份从事废钢的回收和销售,一年销售额500万,废钢按照2500元/吨均价估算,其一年销售废钢2000吨,每吨挣30元,那么一年的利润是6万元,也就是说他有台账能证明其成本为494万元的情况下(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上面建议“自然人也需要建台账”的原因),他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为:

3万部分,对应的税率是5%,也就是税额是1500元;3-6万部分,对应的税率是10%,也就是说税额是3000元,共计需要缴纳是个税为4500元。

但张三被回收企业反向开票,代扣预缴的所得税总共是500万的0.5%,也就是25000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张三次年汇算清缴时,他能够获得20500元的退税。可以看到,张三不仅不用补税,反而还可以拿到退税,对于张三来说,反而是更划算的。

三、自然人不愿意配合反向开票怎么办?

因为出售再生资源的自然人被“反向开票”时,国税2024年5号文件只提了“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按照销售额的0.5%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出售者在反向开票的次年3月31日前,应当自行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但没有说清楚怎么去汇算清缴,导致了很多人担心“0.5%的个税只是预缴,明年没准儿得补税呢”,所以很多不明所以的自然人是不愿意配合回收企业进行“反向开票”的。那我们作为回收企业应该如何破局呢?

第一种办法,最理想的,能给供货的自然人把其中的利弊分析清楚,阐述清楚对他的好处。一个是他更合法合规了,不存在涉税风险;另一个,他不仅不需要补税,反而还能拿到退税(当然,前提是要建立好台账,证明自己的成本费用),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这样,他自然会进行配合了。

第二种办法,如果跟供货的自然人解释不清楚,那就只能找一些兼职员工来解决这个问题了。譬如,我这个回收公司收废钢的价格是2500元/吨,如果你配合我反向开票,那我就给你按照2500元/吨结算,你的0.5%的个税、1%的增值税、0.1-0.12%的附加税,都由我来承担,你顺利拿走2500元/吨。但是如果你觉得有风险,不愿意配合我反向开票,我就只能找一个兼职员工来做这个“反向开票”的动作了。相当于你的货,是卖给了我的员工,我的员工再卖给我这个回收公司,我给员工按照2500元/吨结算,他再跟你结算。当然,他给你结算可能只按照2480元/吨来结算了,为什么?因为他的工资是需要从这个差价中产生的,我不会额外再出成本了。所以这就形成了两套价格体系,配合我回收公司反向开票的,我是2500元/吨,不配合的那就只能拿到2480元/吨,由供货的自然人自己去抉择了。对于这个兼职员工而言,他来帮我收一个月废钢,他500万的额度被我用完,总共是经手了2000吨废钢,每吨挣了20元,一共挣了40000元,次年汇算清缴的时候,我还能配合给他提供成本费用的台账,他还能退20500元的税,他帮你干一个月挣60500元,这样的待遇,干活儿的人还不好找吗?或者把这笔账算给供货的自然人听,他能不想办法自己配合反向开票吗?

所以,不用担心自然人不配合的问题,未来自然人一定会配合,因为有钱挣、有经济利益的驱动,这也是我们税务部门所期待的,谁的货谁负责被反向开票。以前税收洼地公司找人头的这种活儿,在各地最前端的回收公司就给解决了。

四、采购方没注意,向自然人支付货款超过500万,个税怎么办?要不要补税?

这两天也遇到了咨询这种问题的朋友,按道理是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的,因为回收企业在对自然人反向开票的时候,如果该自然人被反向开票的累计额度已经超过了500万,这张票是开不成功的。但可能税务系统的更新还没跟上,或者是采购方是采取的是先付款、再开票的流程,这样就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首先,不建议回收企业针对自然人先付款、再开票,万一他额度满了呢?你的发票从哪里去取?其次,如果真出现这种情况,建议自然人将超额部分的货款,自己去税务局代开一张发票给到回收企业,把账平掉;或者就是申请退款,换人供货(当然,必须业务真实,相当于你货卖给另一个自然人,那个自然人再卖给回收企业;你跟他之间怎么做买卖我们就不管了)。

五、有人说“不要配合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现在说是按0.5%预缴个税,明年可能让你缴5-35%的个税”,是真的吗?

看过上面的回答之后,想必大家都已经明白了,这是一派谣言、胡说八道。典型的就是把《个人所得税法》 中的“应纳税所得额”理解为“收入”了。要注意,5-35%的税率,对应的征税基数是“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利润”,而不是“收入”!还是以上面的张三为例:张三从事再生资源回收,没有其他应税收入的情况下,一年销售额500万,废钢按照2500元/吨均价估算,其一年销售废钢2000吨,每吨挣30元,那么一年的利润是6万元。那么他需要缴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6万元,应该缴纳的个税是4500元;而他被回收企业代扣预缴了25000元,次年汇算清缴的时候,不仅不用补税,还可以退20500元的税款!所以,请不要造谣,给回收企业合法合规“反向开票”制造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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