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黄金粉末走私的案件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五名被告人因走私贵重金属罪被判刑。其中,四名女子因将黄金粉末藏匿在特制内衣中企图走私出境,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据悉,这起案件发生在2024年7月20日。被告人吕某森、谢某璇、郑某珊、郑某秋、袁某君受他人雇佣,计划将一批黄金粉末走私出境。他们选择了邮轮作为走私工具,由吕某森作为押货人员,四名女子则负责将黄金粉末藏匿在特制内衣中,企图贴身携带出境。
五人先是从广东出发,乘坐汽车将黄金粉末运送到上海,然后计划搭乘邮轮前往日本。然而,他们的计划并未如愿以偿。在吴淞国际邮轮码头,侦查人员当场将他们抓获,查获了藏匿在特制内衣中的黄金粉末。
经过检测,这批黄金粉末的纯度高达99.8%-99.9%,重量共计12余公斤,价格认定为181万余元。如此大量的黄金粉末走私出境,无疑会对国家金银等贵重金属出口的管理制度造成破坏,同时也会危害国家货币币值的稳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在庭审现场,五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法院认为,他们以逃避海关监管的方式走私贵重金属出境,已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但由于他们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因此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吕某森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谢某璇、郑某珊、郑某秋、袁某君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相应的罚金。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警示了那些企图通过走私等违法行为获取不义之财的人。
走私黄金等贵重金属的行为是违法的,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走私活动。同时,也要提高警惕,防范身边可能存在的走私行为,共同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此次案件的宣判,再次提醒我们走私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