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娄烦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公告内容显示:
公告名称:娄烦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公告文号:娄政征告字〔2025〕第 1 号项目名称: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娄烦县县城 - 国道 241 改线南山连接线公路工程批准信息: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时间 2024 年 12 月 2 日,批准面积 8.1847 公顷涉及区域:娄烦镇大夫庄村集体土地批准用途:交通运输用地补偿依据: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 号)执行,娄烦镇大夫庄村属Ⅰ类区域,区片地价 4.0150 万元/亩发布单位及日期:娄烦县人民政府,2025 年 2 月 17 日具体见下图:
此外,前段时间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和《征收土地告知书》,涉及北格村、南格村、西北格村、小北格村、侯家寨村、辛村、张花村、张花营村、西里解村、洛阳村、三贤村、代家堡村等,
确定征地费用综合标准为 16 万元/亩(不包含企业搬迁费用、固定建筑物和构筑物补偿费用、坟地搬迁费用等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
拟征地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详见→太原10多个村确定征地拆迁,仅16万/亩地,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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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十多个村集体土地都是属于征收,征收常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多为农业用地,其价值基于农业生产能力,收益相对有限,补偿侧重于土地生产功能损失。
山西省的征地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 40% ,安置补助费占 60%。具体规定如下:
1)不同土地类型补偿调整:在同一区片内,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按照公布标准的 1.2 倍执行;征收除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照公布的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照公布标准的 0.8 倍执行 。
2)其他补偿标准:征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按照山西省有关规定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因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参照本标准补偿。
与征地不同的是,拆迁主要针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所在土地通常为建设用地,因区位优势、商业潜力等,市场价值远高于农村集体土地 ,补偿会综合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市场价值评估。因此过去几年太原拆迁补偿款才能创出“天价”,比如最多的是万柏林区南屯村,每分宅基地(66㎡)补偿150万元,村里大部分是4分地,也就是家庭补偿款600万,最高家庭补偿款有1500多万;小店区的北张村、殷家堡、嘉节村,万柏林区后王村都是每分宅基地拆迁补偿1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