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对全院固定资产开展清查专项工作,工作人员逐一清查、登记造册、系统归类、台账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此次全面摸“家底”,旨在推动全院资产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去年3月,莱芜区法院办公地点由老院区(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街道汶源东大街66号)搬迁至原莱芜市中院(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办公区,老院区固定资产与现办公区固定资产混淆,数目不清晰,使用责任人相对混乱。
为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院党组工作安排和莱芜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莱芜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暂行)》(莱芜区财﹝2021﹞41号)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1月1日起,莱芜区法院聘请济南财智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时间约为两个月。固定资产具有价值高、使用周期长、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等特点。为扎实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协助,逐楼层、逐部门、逐办公室,对办公桌椅、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信息化设备设施和其他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以及具体使用人和监管人等原有资产信息重新进行梳理、核对、补充和完善,确保了固定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下一步完成固定资产清查报表打下良好基础。下一步,综合办公室将继续加大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不断完善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理等管理信息,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清理盘点,做到安全完整、配置合理、报废及时,提高固定资产使用周期和使用效率,确保机关内部事务及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为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编辑: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