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隔壁凌晨传来夫妻之声,男子心理失衡直接闯入,最终酿惨案

猴格大人 2023-02-12 11:44:06

“你是不是有点毛病啊,我跟你很熟吗?别耽误我去上班”

正打算外出上班的年轻女子刚打开门预备外出,结果一个男人就正在走廊上直勾勾地盯着她,脸上还带着猥琐的笑容。

她感到莫名其妙和一阵恶心,不由得开口怒骂男子,谁知这下竟然惹得男子当场恼羞成怒。

“上屋里坐坐不就是你的工作吗?”

男子气急败坏地冲进去,将女子直接拽进屋里,女生挣脱不过,被他直接拖了进去,谁曾想,这一进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男女之间的力量悬殊是天然注定的,不论一个女子的力气超过了同龄女子的几倍,但是在面对一个男性的时候,都注定会落入下风。这也是为什么在很多暴力案件中,女性与男性间的互殴结果都是女性受伤更为严重。

就像在这起案件中,案隔壁凌晨传来夫妻之声,男子心理失衡闯入,最终酿惨案。如果开门后他发现这是名男子,还会有这个举动吗?让我们来看看事情是如何发展的吧。

1973年出生的康雄在家中是最不受宠的一个孩子,尽管他从小乖巧听话,但是这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是没有任何作用的。父母长期从事辛苦的体力工作,回到家后经常会因为一点小事情对子女们打骂。

老实的康雄便经常成为父母的出气筒,因为他很少像其他哥哥姐姐那样大哭大喊地叫嚷,吵得整个家里鸡犬不宁。时间一长,他的性格便愈发的孤僻和扭曲。

成年后,康雄便在父母的催促下离开家乡,来到佛山打工挣钱。一开始他是来到乐电子厂打工,年轻的康雄对自己的人生有着诸多的展望,他想好好地谈恋爱,然后早早结婚生子拥有自己的小家。

可是天不遂人愿,康雄原本在电子厂确实遇到了一个好的对象,两人恋爱之后没多久,康雄便向女友求婚。可是女友却以父母要求自己找个本地男人为理由拒绝了康雄,并迅速在第二年就与一个离过婚的本地男人回家了。

这让康雄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后来他浑浑噩噩,直到父母催促他回老家娶媳妇,他才顺着父母的安排,在本地找了个女人成家。他本以为农村的女人好歹会老实朴素一些,至少没那么看中金钱。

结果他在跟妻子成家的几年之后,他越看妻子就越觉得不顺眼。婚后康雄带着妻子外出打工,原本以为妻子会不适应外地的工作,结果她竟然迅速跟小组长打好关系,并借此向他炫耀。后来夫妻俩每次争吵的时候,她总会搬出小组长来指责康雄是个没用的窝囊废。

这样一晃就是好几年,两人不仅一直没有孩子,夫妻关系还闹得越来越僵,最后终于,在某天下班后,妻子跟他提出了离婚。她坦言两人这样下去是没有前途的,还不如一刀两断各走各路。康雄一开始死活不同意,但是后来小组长竟然来规劝他。

这时候他才发现,原来妻子早就勾搭上了小组长,康雄感觉自己头顶绿油油,一气之下辞了职,并与妻子离婚。后来他便前往佛山市区,颓废了好一段日子之后,找了个保安的工作度日。

回想自己的前半段人生,康雄只觉得自己无比失败。想到前女友、前妻都是这样一类愿意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的女人,他就一阵恶心。康雄不是痛恨自己没钱,而是痛恨女人势利的样子,尤其是那些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女人。

做保安的日子大部分时间都是比较清闲的,但是工资跟在工厂里简直有着天壤之别。慢慢的康雄生活得越来越窘迫,他有时候甚至会愁到半夜睡不着觉。然而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发现自己房间的隔壁租客,每到半夜都会发出不可描述的声音。

一开始他还以为这只是偶尔的事情,但是随着失眠的夜晚越来越多,他怒不可遏的发现,几乎每晚隔壁的邻居都会闹出这样的动静,这让他晚上更加睡不好了。而且因为休息不够,第二天他上班的精力也很差。

后来他开始留心观察,发现隔壁明明就是一个女生在单独居住,为什么一个人也能闹出那种动静,难不成她是失足女,每天晚上都是她的工作时间?

康雄顿时觉得无比恶心和气愤,一想到自己的隔壁住了这样“不干净”的女人,而且每个晚上都会打扰自己的睡眠,他就觉得忍无可忍。为了拜金女,他已经搭上了自己的前半生,难道后半辈子他也要在这样的阴影中度过吗?

2014年7月9日,42岁的康雄等候在自己门口,一听到隔壁女子开门的声音。他表面看似平静,内心则是无比的愤怒。甚至他觉得自己开口说话,就算是在给这个女人机会。

结果这女人不但不珍惜自己给她的“机会”,反而还对着自己破口大骂。顿时怒火中烧的康雄直接拽着女子进到房里。见女子还在奋力挣扎,他气急败坏地抽出厨房的刀,凶狠地砍向女子。

2015年1月21日,康雄在当地法院接受审判。因为他的暴力行为,导致隔壁女邻居身中54刀后不治身亡。康雄在口供中认为女子是“失足女”,但其实在案发时这名女子既没有男友也没有结婚,只是在一家电器店内负责空调的销售。

警方针对康雄的说法,询问了附近的住户和租客,他们均表示在这里半夜并没有他说的异样声响和动静。

对此康雄开始辩驳,并表示自己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想借此逃过惩罚。而对此,广东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在经过一系列鉴定和诊断之后,反驳了他的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康雄使用暴力手段残忍剥夺无辜女性的生命,情节严重,其影响极其恶劣,最终被法院判处死刑,并赔偿其家属三万余元。

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随意剥夺他人生命是不可饶恕的行为。康雄也需要为自己的冲动和暴力行为付出严重的代价。

(《案例:隔壁凌晨传来夫妻之声,男子心理失衡直接闯入,最终酿惨案》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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