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亲笔签名的遗嘱却部分无效?顺义法院审结一起遗产争议案

顺义的开心事 2024-10-03 02:36:39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关于遗嘱部分无效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该案涉及一份打印遗嘱和一份手写遗嘱,两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导致家庭内部遗产归属问题产生争议。

据有料小编了解,原告方晨与被告方阳是兄弟关系,他们的父亲方世刚于2024年3月因病去世,留下一处房产作为遗产。兄弟两人对该笔遗产的归属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哥哥方晨将弟弟方阳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产的归属。

在庭审过程中,哥哥方晨提交了一份打印遗嘱,共有两张纸,标题为“遗嘱”。该遗嘱第二页落款处有父母二人的手写签名以及村委会两名见证人的手写签名,落款时间为2021年2月1日。遗嘱第一页记载着婚前所盖房屋归哥哥方晨所有,但第一页纸上没有手写签名。弟弟方阳则表示从未听说过这份遗嘱,并提交了另一份由父亲手写的一页纸遗嘱。这份手写遗嘱上也有父母的手写签名以及村委会两名见证人的手写签名,落款时间为2018年2月1日。手写遗嘱的内容与打印遗嘱不一致,记载着方世刚婚前所盖房屋为其个人财产,离世后归老伴张丽华所有;张丽华离世后,由两个儿子平分。

顺义法院经审理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哥哥方晨持有的打印遗嘱只有第二页有遗嘱人和见证人的手写签名,第一页没有签名,因此法院认定遗嘱第一页无效,而第二页有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弟弟方阳持有的手写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认定有效。

最终,法院判决该房产归张丽华所有。这一判决结果不仅解决了家庭内部的遗产争议,也提醒了广大市民在订立遗嘱时要符合法律规定,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此次案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于遗嘱订立和遗产分配的关注和思考。法律专家表示,遗嘱是遗产分配的重要依据,应当慎重对待。在订立遗嘱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选择适当的形式,并尽可能避免产生歧义和争议。同时,家庭成员之间也应当加强沟通和理解,共同维护家庭和睦和稳定。

有料小编在此提示,在处理遗产分配或制定遗嘱时,请务必确保所有法律手续完备,遗嘱内容清晰明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同时,家庭成员间应保持开放沟通,尊重彼此的权益,共同维护家庭和谐,让爱与责任得以延续。在面对遗产问题时,理性与情感并重,是达成共识、减少冲突的关键。

文:有料顺义 豆豆 图:顺义法院 注:转载注明文、图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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