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田纳西州发生的一起案件引热议,38岁女教师艾丽莎·麦康芒性侵一名12岁男童并怀孕,随着警方调查发现受害者多达21人。最终在多名受害者的指控下,麦康芒承认了强奸儿童等多项指控,被判25年监禁。
看完这个案例,不得不说,在平等方面我们还需要跟进,就比如说强奸罪,我们这边就判不了那女教师强奸,因为我们这强奸罪受害者只能为女性。我国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并没有提到男性。
看我们国家发生的一起类似案件,一名男孩与一成年女生发生性关系,导致女生怀孕。事发时,男孩13岁女孩19岁,然而这起案件在国内并未引起广泛关注,女方在孩子生下来之后也不管,居然没有处罚,离谱吧?
更可笑的是,更雷同的案件老美也有,如图
对此,我想说,既然仙女们总各种要求学习欧美,还引进了女权,那也应该更全面的学习,而不是只选择对仙女们有利的一面,却对它们更平等的规定和改变视而不见吧?
不过从仙女们逆风输出的表现上看,她们只觉得偏袒是理所当然,然后继续卖惨哭压迫
看吧,这时候绝口不提受害者有罪论可耻了,开始各种给男童抹黑。
最后,希望法律和舆论上,受害者不再用性别区分,希望我们也多关注男性,以及男童的处境和权益,填补上被漠视已久的关于男性保护的法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