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律师专栏:离婚协议里一定要写这两句话,避免陷入另一个深渊

张开评论 2024-06-08 16:14:14

离婚协议里面,有两句话是必须要加的。如果你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忽视了这两句话,或者根本不知道要加这两句话,就算其他内容条款再严谨,这份协议对你都是极大的不公平。

第一句话:除上述财产外,双方已确认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这句话看着像套话一样,实际上却能在协议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两句话明确的阐明了夫妻在本次离婚时通过协议可划分财产的范围。

为什么一定要明确这两句话?因为一旦确定了这两句话,可以有效防止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你突然发现,除了离婚协议里约定的财产外,对方居然还有你不知晓的大量的财产,根本没拿出来分给你。

在协议里加上这两句话,你就可以分割协议之外的财产,甚至可以要求对方不能占有这份财产或少分给他。你要知道,很多人的隐藏财产要远远大于他写明的财产。

有些人办离婚的时候很利索,就是为了早点脱身,好去分割这些隐藏的财产,凡是有这种人,起草离婚协议的时候,绝对不要给他留机会。

如果说上面这句话你没有加,那下面这句绝对是不能少的。

上面这句话是在帮你守财,下面这句话可就真的是在帮你保命。

第二句话:除本协议约定的债务外,双方确认再无其他任何夫妻共同债务。

这句话不用多解释,比净身出户更可怕的是负债出户。

试想一下,如果你的离婚协议里没有这句话作为债务兜底,就等于给那些你不知道隐形债务留了口子。等离婚后,对方又拿出了一堆所谓的婚内债务让你一起还,或者干脆伪造出一堆连法官都难辨真伪的债务,让你一起还,这时候你又要如何应对呢?

离婚,是一段婚姻关系走到最后的岔路口,而离婚协议则是这个路口的路标。如此重要的离婚协议,但凡有一字之差,一句之别,都有可能把你引入到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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