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几个女孩被人囚禁在地窖里快两年了,请快救我们!”
2011年,河南洛阳警方接到了一通报警电话,一位年轻女子语气急促,声音发颤。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找到了她所说的地窖。打开地窖入口时,眼前的景象让所有人惊呆:昏暗潮湿的地下空间,四周腐臭萦绕,几名衣衫褴褛的女子瑟缩在角落。
绑架她们的是一位名叫李浩的男子,原本有着体面工作的他,却在地窖中施行了长达两年的恐怖统治。
而更令人费解的是,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名受害者却在法庭上为他开脱,声称她是自愿的。这究竟是出于恐惧的妥协,还是被洗脑的结果?
李浩曾经是洛阳市消防大队的一名队员,因表现优异受到嘉奖,后转到技术监督局工作。
周围人对他的印象一直不错,大家只知道他工作努力、对家庭负责,妻子在家当全职主妇,育有一子,家庭表面幸福美满。
但没人想到,这样一个看似“平凡”的人,内心却埋藏着如此扭曲的欲望。
2008年,李浩瞒着家人,购置了一间地下储藏室,并在其中秘密挖掘。
半年后,一个极其隐蔽的地窖成形了:地下4米深,通道狭窄,仅供一人爬行,尽头是一个不足20平方米的空间,空气流通依赖从外界引入的通风管,四周黑暗潮湿。
这个地窖成了李浩日后囚禁受害者的“隐秘牢笼”。
最初的作案计划中,李浩便瞄准了娱乐场所中的女性。
2009年,他在一个夜场物色到第一名受害者。这名女子被李浩哄骗来到地下室,满心以为遇到的只是寻常的“包夜”交易,不曾想竟被牢牢锁在这个地窖中。
李浩将她关押起来后,不仅强行侵犯,更命令她在自己“需要”时配合,丝毫不顾及她的求饶与哭泣。
一次次的挣扎无果,女子的精神逐渐崩溃,意识到求助无望,她只能勉强配合李浩的命令,期望自己有朝一日能逃离这个地狱。
李浩的计划远不止于此。短短两年内,他将同样的伎俩重复了六次,通过类似的手法,将多名夜场女子带回地窖。
这些女子大多是娱乐场所的坐台人员,失踪后并未引起过多注意。李浩利用她们的恐惧心理,给她们灌输服从的思想:“你们在这里听话,就不会有事。”
他的威胁方式层出不穷,若有一丝不服从,立即会遭到毒打或更严厉的惩罚。
在被囚禁过程中,有些女孩试图反抗、逃跑,李浩毫不手软地镇压她们,甚至为了震慑其他人,残忍地杀害了其中两名“胆敢反抗”的受害者。
一次,李浩让一名女子在地窖入口处做清洁。这是她唯一接触外界的机会,她趁李浩不备奋力呼喊、试图逃脱。
李浩发现后勃然大怒,将她拖回地窖,狠狠警告其他女孩,“你们若是学她,下场也不会好到哪儿去!”
这种毫无底线的暴力压迫,彻底摧毁了女孩们的心理防线。在他的持续洗脑下,她们逐渐对他产生了畏惧与依赖,甚至互相监视,担心彼此“惹怒”了李浩而牵连自己。
为了进一步控制她们,李浩还利用她们为自己牟利。
他强迫这些女孩和外界视频裸聊,或安排她们出门卖淫。
在每一次卖淫活动中,他都全程跟随,防止她们逃跑。而在地窖中的日子里,女孩们除了生理和心理上的折磨,身心也逐渐趋于麻木。
不少人开始对李浩产生一种扭曲的依赖感,甚至会因谁能“陪伴李浩”而彼此争吵。
在法庭上,警方称这种现象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表现,受害者因长期的囚禁而对李浩产生了病态依赖。
更不可思议的是,李浩被捕后,有受害者竟在法庭上表示“我是自愿的,他对我们很好”。
案发的转机来自其中一位受害者小晴。她在被李浩安排出门卖淫时,趁其不备,使用客户的手机报了警。
警方获悉后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李浩的地窖位置,并在两天后将其抓获。
当警方进入地窖救援时,女孩们一开始并不相信这些“陌生人”会来拯救她们,有人甚至因过度恐惧而不敢靠近。
然而确认了警方的身份后,她们终于崩溃大哭。
地窖中的情形让警方也不忍直视——狭小的空间里充满腐败的恶臭,杂乱无章,女孩们瑟缩在阴暗角落,满目惊恐。
根据警方调查,李浩对这个地窖进行了细致的布局,生活必需品应有尽有,还特意装有排风系统,甚至提供了电脑,以此满足女孩们“看电影打发时间”的基本需求。
李浩的心理控制手段异常狡猾。每隔两天才会送饭,使她们始终处在体力不支的状态。
在饮食上,他控制她们的摄入量,确保她们不可能“有力气”逃脱。被捕后的李浩供认了自己的罪行,但在审判中表现得“若无其事”,甚至辩称“她们有的确实是自愿的”。
他的辩解不堪一击,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等多项罪名判处他死刑。
然而就在宣判时,有受害者“力证”她是“自愿的”,希望法院轻判。
审理此案的法官解释称,这可能是受害者在长期囚禁下形成的心理依赖,她们认为李浩的存在给她们提供了“生存的机会”,从而将其美化为一种“保护者”。
这场审判的背后,是李浩对女性身体与心理的双重操控。
他利用人性中对生存的本能,编织起了一个恐惧、服从、依赖的循环,让这些女孩们逐渐“服从”自己的地位,甚至在最后变成了自己罪行的“支持者”。
但法律不会为恶行开脱,李浩的恶行最终得到了应有的审判,等待他的将是最高的法律惩罚。案件也警醒人们,时刻保持警惕,珍视自己的生命与安全,坚守法律的底线。
参考资料:
新华网2011年9月28日—洛阳警方披露“性奴案”细节 嫌犯亲自控制裸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