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刚出看守所大门
本该洗心革面踏实做人
没想到后脚就找到“狱友”家属
谎称花钱就能让“狱友”早日释放
竟先后骗得
再次把自己“送”了进去
今年8月,张某某因盗窃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无独有偶,9月份罗龙居民赖女士的儿子黄某也因为盗窃摩托车、三轮车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二人在宜宾市第一看守所羁押期间结为“好友”。
↑ 上图为张某某正在骗取黄某家属信任
9月14日下午,羁押期满取保候审的张某某从看守所释放。离开前黄某特意将母亲赖女士的联系方式告知张某某,意在委托张某某联系赖女士为其购买生活用品,然而生活拮据的张某某却萌生了从黄某家属处骗取钱财的想法。
↑ 上图为张某某伪造的谅解书
张某某于9月16日至10月22日期间,先后以代交生活费、赔偿被害人损失、出具谅解书、减刑等事宜,从赖女士处骗得人民币共计66000元。
11月1日,赖女士到看守所看望儿子黄某,聊天中才意识到被骗,于是向三江新区公安分局罗龙派出所报警。11月30日,民警在成都市金牛区将张某某抓获。
经审讯,张某某对其利用服刑人员家属渴望亲人早日减刑出狱的急切心理,编造虚假事由,骗取钱财用于个人挥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20岁,翠屏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法律面前无特权,司法公正不容侵犯。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警惕,当心请托型诈骗,在表达诉求、争取合法权益务必走法律途径,切勿轻信托关系、走后门等说辞,防止掉入诈骗圈套,落得人财两空!
来源:南溪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