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9月3日,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9周年,可事实上,最初的纪念日并非这一天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23日,中央政务院在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将8月15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可两年后,中央政务院又发布通告,将纪念日改为9月3日
这两个日期有什么不同?中央为何要更改纪念日?当年在这段时间里又都发生了什么呢?
让我们一起把时间倒回到,1949年8月15日12时,日本裕仁天皇通过广播,向国民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
那一刻,中国十多年的屈辱侵略史宣告结束,世界反法西斯阵营也迎来了最终的胜利。
然而,日本人远比想象中的更要无耻和狡猾,伴随着投降诏书的播报,人们这才后知后觉,竟然被日本人给“摆了一道”
日本天皇的诏书,根本不是所谓的投降诏书,而是“终战诏书”,内容更是引发众怒
通篇815字,却只字不提“战败”,只称“终战”,不提“投降”,而称“为保全国体停止战斗”
不仅将战争时间缩短为四年,还费尽心机“美化”这段历史,将侵略的失败,“装点”成寻求东亚解放后的无奈。
甚至直至投降诏书颁布,中国战场上的战斗仍在继续,有的不知道天皇已经投降,还有的依然负隅顽抗
更令人气愤的是,日本的这份诏书,既没有在法律上履行程序,也没有进行受降仪式,长达十多年惨无人道的侵略,怎么能由区区一纸诏书,就随随便便糊弄过去?世界反法斯西阵营看不下去了,不断敦促日本尽快投降签字
终于在9月2日,日本政府顶不住各方压力,在东京湾的美国战舰密苏里号上,在包括中国在内的9个受降国代表注视下,完成了法律层面上受降仪式,在投降书上正式签字,投降书于第二天的9月3日生效
日本签署投降书后,同盟国各国代表也纷纷签字,接受了日本投降,中国派出的代表是,当时国民政府的军令部部长徐永昌,而投降仪式结束的时间,恰好是9点18分,一个对中国人具有不同寻常意义的时间
日本签字后,中国的街头巷尾,人们奔走相告。
9月3日,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胜利,放假一天。第二年,国民政府又形成决议,将每年的9月3日,定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可后来,随着国内形势的变化,一个全新的中国诞生了,建国前后,经全国政协商议,政务院发布,规定了“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日”
然而,这并没有持续多久。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规定九月三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通告》。
《通告》指出: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
后来,这个日期再也没有更改过,一直沿用至今。甚至在2014年,还以国家立法形式,将每年的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事实上,无论这个日期是哪一天,那段历史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
长达14年的全民族抗战,930余座城市生灵涂炭,3500多万同胞伤亡,超360万件文物被无情掠夺,这些历史的痕迹,早已深深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脑海里,铭记历史,勿忘国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