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时期诸政权内部的族际婚姻目的复杂吗?其实不过这几种

天空叙史啊 2025-04-05 09:25:13
前言

所谓族际婚姻,是指人类文明史上不同民族之间的婚姻往来,两汉以及西晋时期,各朝政府的不同政策、当时处于气候寒冷期的时空环境和由前两者所导致的偶发或持续性的战乱等,共同构成了十六国时期族际婚姻的历史背景。

而十六国时期的族际婚姻,无非分为以下若干类型······

关系巩固型族际婚姻

这种婚姻类型,可以按具体情况分为两种:割据政权的最高统治者与其臣属之间,初次结亲的族际婚姻;本来已经有亲属关系的君臣之间,亲上加亲的族际婚姻。

举个例子,刘渊立单征之女为后。

眼看西晋政权一天天衰败下去,仅仅当一个汉王(304年),已经不能满足实力急剧膨胀的刘渊的欲望了。于是,在西晋永嘉二年(308年),即位称帝、大赦境内、改元永凤并迁都平阳后,刘渊决定正式启动复兴大业:

“是冬,复大发卒,遗聪、弥与刘曜、刘景等率精骑五万寇洛阳……亲祈嵩岳,令其将刘厉、呼延朗等督留军。东海王越……自宣阳门击朗,斩之。聪闻而驰还。厉惧聪之罪己也,赴水而死……元海驰遣黄门郎傅询召聪等还师。王弥出自根辕 ,越遣薄盛等追击弥,战于新汲,弥师败绩。于是摄蒲坂之成,还于平阳。以刘欢乐为太傅……立其妻单氏为皇后,子和为皇太子,封子义(单氏子,笔者注)为北海王。”

也许是连续几次大败,给刘渊的打击太大,急于求成的他,一时还难以承受。年届六旬的他,料想自己可能是没机会等到大汉政权复兴大业成功的那一天了,在交代完后事后不久就撒手而去。

刘渊之妻皇后单氏,即氏酋单征之女:“氐酋大单于征,《通鉴》八六作'氏酋单征’,《通鉴考异》云:当时戎狄酋长皆谓之'大’,征即光文单后之父。“于’衍字也。”

早在其与刘渊婚配之前,其父就已经向刘渊投降了:“时汲桑起兵赵魏,上郡四部鲜卑陆逐延、氏酋大单于徽、东莱王弥及石勒等并相次降之……”

单征是在308年之前投奔刘渊的,而刘渊在308年封单氏为皇后、长子刘和为太子,那么,这就说明刘和的母亲呼延皇后,极有可能在之前就已经去世了,因为其被废黜的可能性极小。

通过与臣下联姻的方式,来巩固君臣关系、维护自身统治稳定,是统治者惯用的手段,刘渊立单征之女为后,即为一例。

亲上加亲型族际婚姻

最典型的就是慕容盛与兰氏的联姻

后燕皇帝慕容盛,为慕容宝(慕容垂四子)庶子,他与匈奴乌洛兰氏的联姻,在相关史书的记载中并没有占据多少篇幅。

但史书记载了这中间立后事件的风波,兰氏因其父兰汗(慕容垂的舅舅)曾杀慕容宝自立为帝,而终未被慕容盛封为皇后:“隆安二年冬,十月,癸酉,燕群臣复上尊号,两子,长乐王盛始即皇帝位,大救,尊皇后段氏曰皇太后,太妃丁民曰献庄皇后。初,兰汗之当国也,盛从燕王宝出亡,兰妃奉事丁后(慕容垂嫡长子幕容令要,笔者注)愈谨。及汗诛,盛以妃当从坐,欲杀之;丁后以妃有保全之功,因争之,得免,然终不为后。”

卤兰氏的族属,诸史记载不同。据《魏书·官氏志》记载,兰氏这一姓氏为归附北魏的四方诸姓中乌洛兰氏所改,族属实为鲜卑族:“乌洛兰氏,后改为兰氏……凡此四方诸部,岁时朝贡,登国初,太祖散诸部落,始同为编民。”

《史记·奴传》则曰:“自淳维以至头曼千有余岁……而南与中国为敌国,其世传国官号乃可得而记云。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轰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候……呼衍氏,兰氏,其后有须卜氏,此三姓其贵种也。”

亚《后汉书·南匈奴传》也记载兰氏为匈奴四姓之一,是匈奴贵姓:“匈奴俗,岁有三龙祠……南单于既内附,兼祠汉帝,因会诸部,议国事走马及骆驼为乐。其大臣贵者左贤王,次左谷蠢王,次右贤王,次右谷蠢王谓之四角……异姓大臣左右骨都候,次左右尸还骨都侯,其余日逐、且渠、当户诸官号,各以权力优劣、部众多少为高下次第焉。单于姓虚连题。并姓有呼衍氏、须卜氏、丘林氏、兰氏四姓,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

回姚薇元先生认为这两种记载并不冲突,鲜卑乌洛兰实源于匈奴兰氏:

“……《魏书》卷七《高祖纪(上)》,有员外郎兰英,曾于太和七年(483年,笔者注)七月,八年五月,及十一月三次偕散骑常侍李彪使于萧齐。

按当时惯例,魏使南来,不汉人,必介以鲜卑,备诸觇获。彪出顿丘望族,确为汉人。故兰英必系鲜卑,其原姓必为乌洛兰也……又按《史记》及《后魏书》匈奴传,奴四姓有兰氏,为奴贵种,世主讼狱。是汉时已称单氏,改姓似不始魏孝文时。然按魏太安二年中岳碑阴,却有乌洛兰氏,疑乌洛兰氏与匈奴典狱之兰氏,源出一族。”

求才求贵型族际婚姻

这种婚姻类型,通常指婚姻一方为了追求更高的社会、政治地位,而想方设法与意向方结为姻亲的努力及婚姻事实,没弈于嫁女于赫连勃勃就是其中之一

赫连勃勃可谓是身世坎坷,时来运转。在东晋太元十六年(391年)其父在前秦与代国之间反复游离、最终兵败被杀之后,他先是因为独自在外打猎而逃过一劫,走投无路之际投奔了叱干部。

叱干部首领他斗伏迫于北魏的强大,急于将赫连勃勃送还给拓跋珪以免遭横祸。他斗伏的侄子则认为,赫连勃勃刚刚经历了家破人亡的悲惨境遇甚是可怜,现在又要将他绑送到自己的杀父仇人那里去,实在是太不讲仁义了。

因此,他斗伏的侄子在半路上将赫连勃勃救出,送至后秦姚兴的手下高平公没弈于(先是仕于前秦苻坚,前秦亡后又依附于西秦乞伏乾归,最后加入后秦姚兴的阵营)之处。没于出于曾经跟赫连勃勃的父亲刘卫辰合作过”的原因,同时或许觉得勃勃将来会是个难得的人才,于是“以女妻之。”

不仅如此,没弈于还把他引荐给后秦皇帝姚兴。姚兴见了勃勃之后,也觉得他身材相貌奇特、明显与一般人不同,因此对他加官进爵、委以重任:“以勃勃为持节、安北将军、五原公,配以三交五部鲜卑及杂虏二万余落,镇朔方。”

然而让姚兴和没弈于做梦也想不到的是,他们原本想以高官厚禄、妻之以女的做法来留住人才的初衷,到最后却成了一心想要为父报仇的、不甘居于人下、野心勃勃的赫连勃勃背父叛国、成就帝业的一块跳板。

后秦弘始八年(406年),赫连勃勃抢了河西鲜卑杜哈献给姚兴的八千匹马,甚至还杀死了给自己的命运带来极大转机的岳父,并趁机吞并了他的部下,为自己之后起事积累了多达数万的人力基础。

结语

总之,与政权间高规格的和亲相比,这些发生在一个个政权内部的族际婚姻,不管是单纯使双方关系更进一步的关系巩固型族际婚姻,或者是明显抱有某种期许在内的求才求贵型族际婚姻,还是因为战争的缘故而结成姻亲关系的族际婚姻,它们在维护割据政权的长久统治,减少因政权分裂、对峙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维持经济大局稳定等方面,均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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