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公司并列第一名!广安5600万项目被质疑不公?

星辰大海守望者 2024-08-26 02:59:13

8家公司并列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然而,一家本地公司被直接确定为中标人!近日,广安市高新区一个5600万元的项目,被一家外地企业质疑,招投标工作没有做到公平公正!

据《问政四川》平台网友留言称,他们是一家来川投资的外地建筑企业。8月15日,该公司投标的邻水县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广安高新区二级客运站暨公交首末站及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发布了中标公示。

但是,一家和他们并列第一名的本地公司,在资质、业绩、人员均不占优势的情况下,被确定为中标人!该公司认为,遭到不公平公正对待,并质疑招标人定标的相关依据。

那么,该网友反映的招投标项目情况如何?有关部门又是如何回复的呢?

2024年7月11日,邻水交通投资集团全资控股的邻水县新世纪运业有限公司发布上述项目招标公告。据招标文件显示,该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最高限价为56395413.85元。

8月6日,该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共有8家投标人以49342044.08元的投标报价,并列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笔者查询发现,8家中标候选人中,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隆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分别来自河北省、江西省和福建省。

8月15日,该项目发布了四川丰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结果公告后,随即引发上述投诉。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

8月16日,邻水县新世纪运业有限公司作出回复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及招标文件要求,当出现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我司经过会议商讨,最终确定中标人为四川丰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于8月15日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示,我司严格按照公开招标流程进行,不存在不公平公正的情况。

那么,类似上述情况,评标时出现多家公司排名第一的情况,如何确定中标人呢?

据业内人士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对此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外,《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中指出,“招标人根据规定的定标因素和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

在实操中,由于“择优”的这个度,很难掌握,在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业界通常采取抽签这种相对公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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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大海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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