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地结构,具体如下:
1.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应计划为46.6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54%。
2.居住用地。供应计划为306.6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6.67%。
(1)商品住房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用地)。供应计划为295.54公顷,占居住用地供应计划的96.37%。
(2)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11.13公顷,占居住用地供应计划的3.63%。
3.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36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9.57%。
居住用地供应方面,全年计划供应306.6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6.67%,其中,商品住房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用地)295.54公顷,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11.13公顷。
分区来看,具体如下:
包河区计划供应80.8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用地)78.80公顷,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2.00公顷;
蜀山区计划供应22.8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用地)20.00公顷,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2.80公顷;
瑶海区计划供应47.47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用地)47.47公顷,无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庐阳区计划供应36.0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用地)32.00公顷,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4.00公顷;
高新区计划供应37.8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用地)35.47公顷,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2.33公顷;
经开区计划供应54.87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用地)54.87公顷,无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新站区计划供应26.93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用地)26.93公顷,无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截至目前,合肥市本级2025年度已成功出让8宗居住用地,面积共计473.133亩,约等于31.54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