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传:我眼中的“妖怪”,《聊斋志异》中“看脸”的鬼故事

友绿评历史 2023-05-18 21:19:03

“妖怪”是古人内心世界的隐秘角落,它们承载了每个时代的不敢、不愿以及不能。借着它们,我们才能聆听到千百年前的嬉笑怒骂,感受中国文化的人间冷暖。

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妖怪”这个词既熟悉又陌生。

熟悉到,谁不是被父母所讲的妖怪故事吓唬长大的:“千万不要把你的名字告诉陌生人,要不然被妖怪知道了,它会把你带走的,这样你就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了。”“你再哭,妖怪听见了,就要来吃你了”“天黑别出去,外面有妖怪。”

姑获鸟

陌生到,谁也没有真正见过妖怪,更不知道它长什么样子,我们只能借助书中的描述、《山海经》等古籍里的插画,或者完全靠想象力,来得知它的大概形象。

说起来,妖怪文化最早还是起源于原始宗教信仰,受早期的万物有灵论诱发而起。因为那时候人们还比较愚昧,对大自然的了解十分有限,对于很多自然现象,人类都无法解释,于是就开始幻想人是有灵魂的,然后人死后,灵魂会变成鬼,进而联想到自然界的其他实体都是有灵魂的,最终便形成了“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信仰。

“万物有灵论”原意是指一切存在物和自然现象中存在一种神秘属性,朱狄在《原始文化研究》中指出,在持有这种原始宗教信仰的观点的人看来,无法感知的对象比能直接感知的对象更重要。由于时代的原因,“万物有灵”就成为了妖怪文化的一种引发性元素,后来该观点逐渐被大众所接受,延伸出民间信仰体系。

不过,上述只是百姓在民间的一种“共识”,要想知道“妖怪”的来龙去脉,我们还得从历史资料中寻找蛛丝马迹。

《说文解字》中,对于“妖”字是这样释义的:“地反物也,从示,和神同类。”解释一下,也就是说:“物失去本来的常性,产生异常的变化,它和神是同类。”《左传》中也有记载:“妖由人興也。人無釁焉,妖不自作。人棄常,則妖興。”

《尚书·洪范》中提到"敬用五事",指的是貌、言、视、听、思五种行为特征,这五种行为特征都是古代对"人"修行的考察要素。如果非人类生物,比如动物、植物或其他物种,通过修炼体现出这些特征,就可以将其称之为"妖"。《崆峒问答》中有言:人之假造为妖,物之性灵为精,人魂不散为鬼。天地乖气,忽有非常为怪,神灵不正为邪,人心癫迷为魔,偏向异端为外道。

综上所述,“妖怪”就是指除人类和神以外,存在于天地中的超自然生命,即由于认知限制,人们暂时难以以科学解释的现象或事物。也就是说妖怪其实很能体现古人的想象力,妖怪的进化史其实也就相当于人类神话的演变史。

我国"妖怪"这一形象由来已久,据一些神话传说记载,妖族大概起源于太古时期,自盘古开天辟地后,世界规则形成,随后便孕育了第一批生物。

早在先秦时期,"妖怪文化"就几近成型。在我国,由于受到"图腾文化"以及太阳崇拜的影响,古代的妖怪多以飞禽走兽为原型。《山海经》、《楚辞》中都有不少关于妖怪的记载,遗憾的是,里边关于妖怪的完整故事情节都比较少。直到唐代,由于经济文化的发展与交流,以及西域文化的传入,文人们才开始有意识地创作和编写有关妖怪的故事。自此,妖怪的种类、故事情节等都在文学作品中得到了极大的丰富。

虽然人们爱把“妖”和“怪”放在一起谈论,但它们还是有区别的:

“妖”和“精”更为接近,“妖”是已经脱离了原来的生物形态,但是还有原来生物的某些属性的物种;“精”则是指原来物体的高级形式,还没有脱离原形。它们在本质上区别不大,所以人们常常将它们一谈。它俩最大的区别就是行事风格:伤天害理的是“妖”,遵守本分修行的则是“精”。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妖还是灵,它们的下一个修炼目的都是:化为人形。

在进化为人形的过程中失败的妖(精),则会变为“怪”。“怪”有着人的部分特征,也保留着本体的大部分特征。大多数的“怪”,都是暴虐嗜杀的,可能是变形不成心态爆炸所致。“怪”与妖、精相对,无论是气质上还是外貌上,都少了一些美感。这个跟古代练武之人走火入魔之后,外貌和性格都大变,有些类似,想想“梅超风”就能有点感觉了。

总结一下:“妖”长得好看,“怪”则比较丑,所以人们习惯将长得丑的叫“丑八怪”,长得漂亮的则叫“妖精”。

《西游记》里的“妖怪”还是比较多的,严格来说,孙悟空其实最开始就是个口吐人言,但还有一些猴子特征的猴妖,它开始的形象也是负面的,只是后来变成正面形象了。里边以女性角色示人的“妖怪”一般是“精”,比如白骨精,老鼠精等,男性角色一般叫怪,例如黄风怪。

当然,鬼怪故事里最具代表性和最受欢迎的,还是要数《聊斋志异》。

传统的志怪小说,虽然也叙述鬼神怪异之事,但是篇幅普遍都比较短,只是“粗陈梗概”,语言简约,也没有什么文采。而唐代的传奇小说则又太过“叙述宛转,文辞华艳”,小说的主体是人间人事人情人态。蒲松龄借用传奇的特长,来写花妖狐魅,使小说内容精彩且充实,情节离奇而生动,展现出极其迷幻曲折的色彩。对比之前的志怪小说,《聊斋志异》更加通俗、接地气,而且作者几乎是把妖怪当人一般“平等对待”的,给予了“妖怪”更多“尊重”,赋予了更多人情味在里边。

郭沫若1962年为蒲松龄在山东淄博市淄川区蒲家庄蒲松龄故居曾题写:“写鬼写妖高人一筹,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这一评价,可以说是非常中肯。

现在这个社会是一个看脸的时代,有意思的是,《聊斋志异》里就有一个“看脸”的鬼故事——《庙鬼》。

故事讲的是:

在古代新城有个叫王启后的秀才。他独自在屋里时,有个身材又矮又胖,长相丑陋,皮肤很黑的女人,笑着走近他,坐在床上显出极其轻佻亲密的情态勾引他。可是,王启看她那样的身材相貌,心生厌恶,当然就拒绝了她。但她被拒绝后,也还是不肯走开。

从此,不管王启后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不论他坐着或是躺卧时,总是看到她,但这个王秀才定力很好,始终不为之所动。

后来,这个女人实在是没有耐心了,大怒之下就用手打了他一个嘴巴子,虽然打的有声响,倒是并不怎么疼。女人还把带子挂在梁上,揪着王启后的头发要和他一起上吊。

王启后鬼使神差地跑到房梁下面,伸着脖子做出上吊的样子,人们只见他脚不挨地,在空中挺着身子悬立着,却也死不了。

从此以后,王启后便得了疯癫病,有一天忽然说:“她将要和我一起跳河了。”说着他便向着河的方向狂奔,还好人们把他拽住了。类似的行为花样很多,一天里经常闹上几回。家人请了许多大夫和巫师给他看病,也都不见好转。

直到有一天,有个武士挽着锁链子进来,怒声呵斥道:“你竟敢来骚扰一个淳朴诚实的人!”当即就用铁链子锁上女人的脖子,从窗棂中拉出去了。刚到窗外,女人就不再是个人形,它目如闪电,张着血盆大口。这让王启后想起城隍庙里有四个泥塑的小鬼,它非常像其中的一个。从此,王启后的病症就消失了。

这个故事很讽刺,似乎做鬼也要看颜值,长得丑没关系,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聊斋志异》里能成功勾引书生的,几乎都是美女画皮。

这个鬼故事,在我们现代人来看,其实没那么可怕,它有点像类似于精神病中的“幻视幻听”的症状,王启后好像患上了“被害妄想症”的患者,也说不定蒲松龄见过或者听过一个这样的患者的故事,就把它记下来了,只不过当时人们对这种疾病还没有给予定义和研究,也未可知。

就像我在开头提到的,所谓的“妖怪”,其实就是古人内心世界的一个隐秘角落,以及这个隐秘角落在现实中的外在表现。

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过去不被理解的很多奇怪现象,都可以被人类用科学原理进行解释了。可是人们知道的越多,想象力也变得越来越匮乏,这或许就是现代人很难写出这类好作品的一个原因吧。还好,我们可以从古人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中窥探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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