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一家拥有“国资背景”的小贷公司—大连高新园区中融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似乎并没有“休息”,其合作方“极融”投放在微信朋友圈的广告显示,近期已有超过 103 人申请,而大家都知道,这几天恰好是新春佳节。
企查查显示,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分布在黑龙江省、浙江杭州以及辽宁大连的连续多家 100% 控股子公司,实际持有大连高新园区中融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70% 股份,是该小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此外,其合作方“极融”投放在微信朋友圈的广告显示,综合年化利率最高达 36%(单利)!
而此前不久,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存在14类情况的,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中包括“单笔贷款年化综合费率超过24%”。
实际上,早在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22号),第二条第二款就有这样的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一家由石家庄市工信局 100% 控股的“国资”公司,通过分布在黑龙江省、浙江杭州以及辽宁大连等地 100% 控股的多家子公司,实际控股一家在辽宁大连的小贷公司,春节假期不停业,通过合作方在微信朋友圈“投广告”放高息网贷,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来源:消金社
作者:魏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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