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江青受审时质问法官:我跟毛主席转战陕北时,你躲哪去了?

帝哥说史 2025-01-21 19:09:15

1976年10月,江青被捕后,先是被关押在由8341部队管辖的地下工程密室里,1977年4月10日,她被移送到秦城监狱。

江青

1979年11月,江青眼看自己出狱的希望越来越渺茫,她便开始写她的“交代材料”,她向监狱管理人员要了《文天祥集》《辞海》和《楚辞》,准备写一份“留存青史”的“宣言”。1980年5月,江青终于完成了她的这篇“巨著”,总计34页,她为这份材料取名为《我的一点看法》,并准备将材料带到法庭上,为自己的反革命罪行进行辩护。

1980年12月24日,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进行法庭辩论,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出席,副庭长兼第一审判庭审判长曾汉周主持。早上9点整,江青被带上了法庭,她戴着一副紫色秀郎架眼镜,穿一件黑色棉袄,外套一件黑背心,棉袄的领口上打了一块补丁,显示出一派旁若无人的样子。

法庭开庭后,检察员江文首先发文指控江青,他在宣读了江青的罪行后,还强调说:“在这里还需特别指出的是,江青在法庭调查时拒不认罪,公然多次继续诬蔑国家领导人,攻击诬蔑法庭和法庭工作人员,肆意扰乱法庭秩序,已构成继续犯罪行为,请法庭在量刑时从严判处。”

江文发完言后,曾汉周宣布:“被告人江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你有陈述和辩护的权利,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江青听后却冷笑道:“那就请你们按你们的那个根据去定罪吧,我听候你们的审判。你们有本事就把我弄到天安门广场公审,枪毙!”

曾汉周严肃地说:“是不是枪毙你,法庭将根据你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律判决。”

江青继续不屑地说:“你不要装腔作势演戏了。没有我这个道具,你这场戏就演不成呵!你要有胆量,就把你的后台导演请出来,我要和他当面对质!”

曾汉周怒喝道:“我警告你,不许你谩骂法庭!”

江青却依然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她把头抬起来,冲着曾汉周吼道:“我不怕你呀!刘少奇、林彪我都没怕过,我能怕你吗?”

江青接受审判

曾汉周说:“法庭调查了大量事实,给了你充分的辩护时间,你反而利用进行反革命宣传!”

江青立刻回敬一句:“你才是反革命啊!”

曾汉周说:“你侮辱法庭,这就构成了新的犯罪!”

江青却不以为然地说:“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大不了杀头。我是孙悟空,我能变几个脑袋,你多砍几个,我多长几个!”

曾汉周终于按响了警铃,对江青提出了警告:“你再扰乱法庭,就取消你的辩护权!”

江青终于不再嚣张了,她说:“对不起,我可以方便一下吗?”

曾汉周同意了江青的请求,他宣布:“带被告人退庭‘方便’。”

此时江青却站起来说:“算了,我不去了,我要念一念《我的一点看法》,你不反对吧?”

曾汉周说:“你可以念。”

江青便拿出自己准备好的材料,滔滔不绝地念了起来,她说:

你们借助国家名义,拼凑了一个什么特别法庭,给我罗织了一大堆罪名,这些罪名一条也不能成立。我过去的一切都是根据中央的指示做的,我的工作中有错误,有偏差,但绝不是犯罪……你们现在翻刘少奇的案,翻彭真的案,你们承认不承认“九大”和“十大”的路线?这都是反对周总理,反对康老,都是反对毛主席,反对“运动”。全国人民能答应你们吗?

江青还提到了自己当年跟随毛泽东转战陕北的事,她质问法庭:“战争的时候,唯一留在前方追随毛主席的女同志只有我一个,你们躲在哪里去了?”

江青的“一点看法”念了近两个小时,最后以“诗”作为结束:“清君之侧,目的在‘君’。罗织陷害,血口喷人。利用专政,搞法西斯。精神虐待,一言难尽。破坏政策,凶悍残忍。造反有理,革命无罪。杀我灭口,光荣之甚。这就是我的回答。”

江青说完后,曾汉周问她:“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江青说:“已经很累了,到此为止。”

曾汉周宣布:“将被告人江青带下去,现在休庭!”

1981年1月25日,是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公开宣判江青的日子。这天江华宣布了对江青的判决:“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

江青听了以后,马上大闹起来,此时一位法警走过来,对她高声喝道:“江青,你听清楚没有,判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江青这才不闹了,原来宣判时她只听到了“死刑”,后面的那句“缓期二年执行”她没听见。

1991年5月14日凌晨,江青在被判刑关入秦城监狱10年之后,再也看不到希望了,她在她的住所自杀身亡,时年7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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