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传统上都说,陕西关中这块地儿,那可是中华文明的心脏地带。可为啥到了晚清时候,这儿会闹起回民起义呢?汉人和回民打来打去,一打就是15年,死了好几百万人。这事儿,在中国历史上可真不多见,咋就偏偏在晚清摊上了呢?
陕西在回民叛乱那会儿,人口减少了多少,说法多种多样。
清末有个文人叫“西山书痴”,他在同治元年和二年的时候说,三辅那一带有“差不多上千万的州县百姓受灾”,但这只是算了汉族的老百姓,明显说得太过了。
说到研究这事儿,曹树基先生有个发现,就是在那次起义之后,陕西全省大概死了466万人。
路伟东学者指出,从1862年的同治元年算起,一直到1879年的光绪五年,这整整17年里,咱们省的人口少了整整622万。在这减少的600多万人口里,大部分是战争那阵子没的,具体来说是520.8万人。
这两种说法其实是把回族和汉族的人口损失加在一起算的。路伟东在另外一篇文章里提到,回族人口损失总共可能有155万。如果我们从两个说法里的数字里减去这个数,那汉族人口减少的数量就超过了460万。
陕西原本的回民人数上百万,但陕甘回变之后,情况大变。除了西安城里还留下两三万土著回民,其他的回民全族都向西迁徙了,陕西境内再难找到回民的踪迹。
今天咱们就来细说端详,聊聊陕西回民起义是咋回事儿:
【1、清朝关中回民的情况】
在西安、同州、凤翔这三个地方,还有乾州、邠州、鄜州这三个州,总共20多个州县,住了有七八十万到一百万回民,他们占了全省人口的三分之一。回民被分成了八百多个坊,还建了八百多座清真寺。
有专家估算,清朝初期那会儿,陕西全省的回民人数大概是84万5千人。后来啊,经过了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这五朝,大概200多年的安稳日子,人数才慢慢涨到了差不多170万人。
在同治皇帝即位之前,陕西的回民人数还挺多,大概占了全省人口的百分之十五,算下来差不多有两百万人左右。
清朝时,回民社群变得越来越有“回民特色”,就拿关中地区来说:
人口众多、宗教氛围浓厚的时候,回民社会因为坚守伊斯兰原则,跟汉文化环境比起来,显得更加特别。这种不同,让回民文人自己都说:“我们是不是太拘泥于规矩,界限分得太清,结果让外人起了疑心?虽然有些人对我们有偏见,但说到底,还是我们自己的一些做法让人家有了这种想法。”
自回民在宗教意识上慢慢觉醒后,从清朝开始,陕西的回汉矛盾就一直存在。这样一来,到清朝中后期,陕西的回汉两族,在文化、性格、特点和民族关系这些方面,可能不是变得越来越亲近,反而是越来越疏远了。
清朝那时候,官员们上报的事情里经常提到回族和汉族之间老打架。
道光早期时候,江南道的监察御史徐法绩上奏说,陕西的羌白那块地方挺大,回民和汉人住在一起,每年啊,都会因为各种原因打起来,没有一年消停的。到了道光八年,也就是1828年的春天,临潼县的鬲家堡,回民和汉人又闹事了,互相动手,死了不少人,这事儿都记录在案了。刚处理完没多久,冬天大荔县的八女井那儿,又打起来了,离羌白镇都挺近的。两边都聚了好几百人,还带着鸟枪、火药、兵器啥的,伤了不少人命。当地的官员也在抓人,但械斗还是照常发生,一年好几次,根本止不住。徐法绩还说,陕西的回民挺多的,但像这样刁蛮强悍的,就数这个地方;械斗的事儿,也是这儿最多。
这种记录显示,陕西关中地区很久以前就成为了回族和汉族争斗的主要地方。
说实话,回族和汉族之间,不管大事小事,争吵摩擦在两边都时有发生。这种事儿,考虑到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族群背景,其实也挺难避免的。
但导致汉族和回族之间冲突加剧,甚至引发回民起义的直接导火索,其实是关中地区的汉族民众大规模组织民团。而官府对此采取的不管不问态度,更是让局势一步步变得不可收拾。
【2、汉人与回民风俗的冲突】
人的长相各异,是咱们打交道时最先注意到的。说到回族和汉族,外貌上的差异就成了区分这两个族群的一个明显标志。
到了清朝晚期,虽然回民在血脉上与汉人融合了很久,但和汉人之间还是有挺大区别的。
在陕西地区,回族人的长相很有特点,高鼻梁、深眼窝,当地人一眼就能认出来。
汉人打趣说:“瞧瞧那高挺的鼻梁,深陷的眼窝,这不明显是回民嘛!”
左宗棠在给提督刘明灯的回复里提到,“回民风俗习惯跟咱们不一样,他们种族也各有特点,长相还跟汉族人有差别。陕甘一带的汉人,一瞅见回民就能认出来,就算回民混在人群里,也很难躲过汉人的眼睛。”
长相、穿着打扮,还有那股子独特的气质,都是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的“别人”的主要特征。
大体说来,在西北的乡村地区,汉族和回族的人通常不会住在同一个村子里,也不太容易走得近。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吃的东西不一样,老百姓常说“饮食习惯合不来”。
说到吃的方面,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就是吃不吃猪肉这事儿。这种很有特色的宗教文化差别,算是汉族和穆斯林民族之间区别最明显的一个标志了。
对回民而言,这事儿简直就跟他们的宗教信仰绑一块儿了,关乎生死,重中之重啊。
不过,回民的那些吃的规矩,却总是被不少汉民拿来打趣,甚至找机会贬低,这事儿导致的争吵多得数不清。
据说,在清朝时候,陕西的汉人和回民在集市上起了争执。临潼那儿的回民就另外搞了个新市场,结果这个新市场越来越红火,反倒是汉人的集市变得冷冷清清。于是,有些汉人故意跑到回民集市上去杀猪,想挑起事端。
据说,按照一些口头讲述,在泾阳这个地方,有些回民小伙子去了汉人陈广林经营的“玩乐小店”,进去逛了逛。结果,他们在喝的汤里发现了猪肉,这事儿立马就闹了起来,两边还打了起来。
在一些回族和汉族混合居住的地方,经常有些不讲道理的汉族人会故意找茬侮辱回族人,而那些当官的也喜欢用这种方式来“管教”回族人。
根据讲述,在大荔这个地方,有个汉人不小心让猪肉碰到了回民的衣服。回民当场就把那部分衣服给剪了,结果这事就闹上了法庭。其实这事儿原本挺小的,但官员在处理时,却吓唬回民说:“人家拿猪肉碰你一下衣服,你就把衣服剪了,那要是有人拿猪肠子绕你脖子上,你是不是还得拿刀把头给砍了?”
在同治年间,渭南有个县对回民进行整治,他们想了个办法,把猪膀胱套在人头上,意思是贬低和羞辱他们。更过分的是,回民里面要是有人背叛,也会用猪肉来侮辱他。就像西安的那个回民李家丰,因为在同治和光绪年间两次跟官府说,让回民进出城得挂腰牌,就被族人看作是叛徒。他们就在他家大门上拴猪肠、挂猪肉,以此来羞辱他。
据说,陕西的巡抚刘蓉,他之前弄了个挺逗的公告,想让大家别信那些反教的玩意儿。
上级下令让他们别念经、别戴尖帽、别剪发,但他们就是不听;接着又叫他们吃猪肉,他们更不可能服从,这简直就是瞎折腾,自找麻烦。
到了同治年间那乱世的时候,西安城里的回民为了进出方便,就想了个法子,他们“拎着猪肉块儿,来表示自己没啥威胁”。
刘蓉发了告示以后,到了同治三年,又发生了一件事。石瞎子寺那儿的四十八户回族乡绅,全都跑到官府那儿,按照命令大吃了一顿猪肉,就是要证明自己都是听话的老百姓。可这么一来,他们在当地就待不下去了,最后只好搬到了包头。
回民在吃的方面有很多讲究,这些规矩主要是因为他们信的宗教。而且,这些规矩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提起,慢慢就变成了回民的一大特点,改都改不了。就算在清朝时回民地位不高,但他们还是一遍遍强调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这样做不仅让他们更加坚信自己的民族和宗教,还让他们感到很自豪。同时,他们对伊斯兰教的干净文化很看重,这也导致回民和汉族人在来往时,因为饮食习惯不同,变得越来越少打交道。
饮食习惯的不同常常会导致回族和汉族之间出现关于气味和卫生方面的争执。在吃的方面,有些食物选择会引发双方的不同看法,尤其是涉及到食物的气味是否适宜以及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时,争议就更容易产生了。
说白了,在中国的乡村,吃饭可是大事。要是两家口味合不来,那他们就很难常来往,不能住得近,不能一起下地干活,不能一起走路,甚至不能结亲。因为吃的习惯不一样,时间一长,回族和汉族的人之间来往就少了。而且啊,就算他们想多交往,这种饮食上的差异反而可能让他们越走越远。
在外在表现上,回民为了保持自身的清洁习惯,通常会选择住得离汉民远点儿,就是不想跟汉民挨得太近。而且,因为回民和汉民有不少相似的地方,回民就更会“有意”地弄出点差别来,显得跟汉民不一样。
总的来说,这事儿不可避免地让回族和汉族之间产生了距离,慢慢地,这种隔阂就越来越深了。
另外,在穆斯林的世界里,他们对妇女被外人欺负的事情是绝对不能接受的。在回民起义还没爆发前,西安法桥旁边有座小桥,有时候回民妇女会骑着牲口过桥。可一些汉族的不良少年老是拦住她们,硬要看她们脸上的面纱,要是不让看,就不让她们过桥。
这种公然冒犯回民宗教传统和伤害回民女性的举动十分过分,让回民感到深切的愤怒和怨恨,这是可以预料到的。
不过,因为回民在汉族社会里占的文化和政治地位不高,所以在那些文人眼里,这种争斗好像反倒成了回民该被指责的事儿。
当地的汉族人觉得自己才是老大,人多力量大,心里头有点得意。他们看回民呢,就觉得他们是外来的,人少,不咋重要。这种看不起别人的想法,在那种一直都很安稳的种地社会里,很容易就像老习惯一样,一直传下去。
【3、汉人与回民地畔相争】
农田和牧地争夺、土地侵占的事情经常发生,汉人之间就有不少争斗,而回汉之间的争斗,因为加上了民族的因素,情况就更为糟糕了。说白了,民族间的矛盾里头,往往都掺杂着对经济好处的争夺,这事儿从元朝那会儿起,就在高层色目人和底层的汉人之间不断上演。只不过到了明清时候,就变成了回汉两个民族之间的利益争斗了。
这在陕西的关中地区特别明显。
清朝时候,人口涨得特别快,这使得人们对土地的使用变得过度,还争抢得很厉害。特别是在关中那些农业搞得好的地方,这种情况更加明显。
在同州府这儿,回民住在沙苑那块地方,汉民呢,就住在沙苑外头的南村北村。回民种地是把好手,能在沙地上种出“金贵粮食”。但人口一多,“回民越来越多,自然就想着往外头扩,这样一来,土地就不够用了。”
关中地方小人多,好多汉族和回族的人都住在同一个镇子里或者村子里,比如仓头镇、闵家村这些地方。而汉族村子和回族村子挨着的,那也是到处都是。这种住得近的情况,还带来了另一种“邻居”事儿,就是汉族和回族的农田地界挨在一起。地少人多,结果就经常因为地界问题,汉族和回族之间有了争执。
历史资料里记录了不少回民家的牲畜跑到别人田地里,吃了汉民种的庄稼的事情,这事儿也被大家叫做“青苗纠纷”。
陕西的农民和某些还保留着放牧习惯的回民,他们之间的矛盾其实已经存在很久了。
陕西的回民,很多专家认为,他们其实就是唐朝肃宗时期在沙苑定居的回纥人的后代。这些回纥人原来过着游牧生活,但后来转为定居农耕,不过他们还是把放牧当作一个额外的生计手段。
后来,回民慢慢发展起了牛羊买卖、宰杀和餐饮这些他们擅长的行业。时间一长,回民的牛羊养殖规模越来越大,需要的草场也越来越多。不过,回民定居下来后,就不能再到处游牧了,只能在附近放牧。这样一来,在关中那些种地多的地方,就难免会占到农田。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如果是回民之间发生,大家都能互相理解,不会闹出大矛盾。但要是回民和汉人之间发生,就可能变成两个民族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了。
在汉人世界里,不管是上面的朝廷,还是下面的地方官府,包括那些有头有脸的地主老爷和平头百姓,大伙儿都把农业看作是顶重要的事情。这农业啊,不光是咱们吃饭穿衣的根基,还是大家伙儿养家糊口的主要门路。
关中地区的汉族人主要靠种地为生,他们的人数比回民多,占的地也更广。
回族人大多住在沙苑区域,到了冬天和春天,沙地上不长草,他们就得赶到沙苑北边的汉族人住的地方去放羊。这样一来,羊群就难免会靠近汉族人的庄稼地。
以前啊,汉族老百姓为了保住自家的农田和庄稼,找回民商量了一下,两边约定好,谁也不去打扰谁,各自安好。
很明显,回汉两族因为住得近,人口一直在涨,农牧业也在发展,所以他们之间的那个约定根本不够用,影响范围也小。到了咸丰八九年,也就是1858到1859那会儿,因为抢青苗,两族之间的打架斗殴越来越凶了。
【4、汉人与回民的看戏之争】
西北地区文化娱乐活动比较少,老百姓没啥好玩的,所以唱戏、看戏就变得特别流行。那边关中的汉人比较多,回民相对较少,而且住得也挺近。汉人喜欢唱戏的风气慢慢就传给了回民,结果回汉两族因为都喜欢看戏,有时还会闹点小矛盾。
导致看戏争执最直接也最常见的缘由,就是汉族人不允许回族人去看戏。
唱戏这事儿,得有地方唱,有团队演,还得有道具服装,再加上各种开销,通常都是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来牵头。这可得花不少钱,还得用上不少人手,有时候还得村里村外的大家一起凑份子来办。
但回民因为宗教信仰里不允许拜偶像,所以不太好以大家的名义一起组织唱戏活动。到了汉族人过节唱戏的时候,回民也不愿意分摊费用。戏台搭好了,回民要是不出钱白看戏,汉族人心里肯定不舒服。
另外,回族女性因为宗教规矩,不太会在公共场合常露面,所以她们通常不去戏院。汉族女性就相对自由多了,能够大方出门,到处看戏都没问题。
据说,有些回民里的“闲得慌的小伙子”因为好奇,老爱往汉人的村子里跑去看戏,但他们不瞧台上唱的,专爱瞅后台,不看人前头,专看人背后,就是想看看躲起来的汉人姑娘。汉人觉得这种做法太过分,就不让他们来看戏了。结果,因为这事,两边经常闹矛盾,争斗不断。
1857年,就是咸丰七年那会儿,临潼的行者桥北边、东边、西边那三个堡子的汉族老百姓组织了一场社戏,他们不让隔壁村的回民来看。结果有个汉族人叫刘侯景的,把想来看戏的一个回民老汉给推进了泥坑里。
回民听说事情后,跑到汉民村里想找说法,结果汉民那边又动手,打死了四个回民。回民一气之下,跑到县衙门告状。可那些当官的明显偏袒汉民,表面上抓了七个带头的汉民,背地里又给放了。这事儿一出,当地的回民和汉民关系更僵了。
八二年二月的时候,渭南县北焦村那边庙会唱大戏,可汉民不让回民去看,结果两边就打了起来。县令程佩琳知道了这事儿,他硬是让回民赔了北焦村的钱,还让他们立了块碑认错。
据说,陕西临潼那边回民和汉民关系一直不太好。就在那一年,有个回民小孩跑到汉民戏场去卖水果,结果被汉民给打成了重伤。这事儿明明是汉民不对,可当回民去告状时,县府却反过来打了回民。这下可惹毛了回民,他们私自跑到汉民庄子里械斗,杀了十三个汉民,自己也有六人被杀。两边死伤人数不一样,汉民心里不服,又跑去杀了三名跟这事儿没关系的蓝田县回民。
事情就这么越闹越大了。
这时候,政府没办法只得出手,西安城里就派了200多名军官士兵去镇压。带头的曾卓如说:“回民要是不听话,就带兵去收拾他们。”官员们说出这种话,感觉“不太妙”,从这里就能看出,政府在处理这类事情时明显偏向一边,而且解决民族矛盾的办法又不行又不公平。结果,没多久,回民就起义了。
1861年,就是咸丰十一年那会儿,泾阳的回民和蒲城来的汉民陈广林起了冲突,原因是他在县城南关开了家妓院。后来啊,正月十五大家去看戏,汉人和回民又打了起来,陈广林一激动,就杀了个回民,这下子小事儿可就闹大了。到了二月,泾阳的回民不甘心,拉上大荔、高陵的五百多回民一块儿去报仇,把陈广林给杀了,还顺便抢了城里姓郭的那户富人家。
官府出手平息事端,处决了二十多名闹事的回民,并把苏万元等七个人关进了牢里。之后回民发起反抗,他们的元帅杨文治提出条件,要用苏万元来换回民军不攻打城池,但谈判没谈拢。结果,汉民自卫团先动手,把城里的回民几乎都清理掉了。回民军一看,直接打下了城池,城里的士绅和平民就遭到了报复。
1862年同治元年二月初二,南赵村的三义庙热闹非凡,正在举办庙会。那时候,陕西地区为了自保,已经大肆组织起了团练。当地的团练头头就不让回民进庙看戏,这么一来,回民和团练之间又动手打了起来。在回民起义爆发前头,渭南孝义镇的富裕人家赵权中,为了给老爹庆祝大寿,特地请了禹王三村的回民和汉人一起来看戏,本来是片好心,想让大家乐呵乐呵,结果看戏的时候,回民和汉人还是闹了矛盾,两边儿的关系因此变得更加紧张了。
这些事情本来不算大,但因为是回汉两个族群之间发生的,在乡下地方,往往很难和平解决。结果常常是惊动了官府,让汉、回两边的关系更加紧张,对立也越来越深。官府要是处理不当,或者偏心眼,那更是雪上加霜,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5、汉人与回民的市场之争】
清朝时候,回民主要做牛羊买卖、宰杀、卖肉还有皮毛生意,这些行当里,汉民不怎么插手。反过来讲,汉民做的茶叶盐巴买卖、生猪贩卖还有餐饮业,回民也很难挤进去。像“花市”这种双方都能干的行业,却因为两个族群互相看不顺眼,没法一块儿做。
汉族人没有像回族人那样严密的社会团体,回族人又有擅长经商的老传统,所以在经济活动上,汉族人之间的合作就不及回族人。掌握市场话语权的汉族上层人士,靠着他们在政治上的影响力,把回族人的经济活动给挤兑了;回族人见状,就自己新开市场,比如渭南仓头镇东门那块儿的“花市”,还有临潼雨金镇西边儿的“新市”,都是这么建立起来的。这样一来,“平时回族和汉族,各住各的地儿,各有各的集市,本来就有点互不搭理”的情况就更明显了。
不过,回民宰的肉,汉民能买来吃,但汉民宰的肉呢,回民因为宗教原因不买,所以回民的市场比汉民的大。再加上回族人擅长做生意,他们搞大规模产业,价格上有优势。这么一来二去,没过多久,回民新市场的经济利益就超过了原来由汉民掌控的老市场。这样一来,两边又闹起了矛盾。
牛羊买卖和皮毛生意也存在相似状况。在北方的那些省份,这种靠商贸往来满足需求的行业,好几个世纪以来,基本都被回民给包圆儿了。
但在有些地方,汉族的牙商控制了整个市场,比如在陕西泾阳,回族人卖牛羊时遭遇了各种为难。他们给的价格极低,更让人头疼的是,牛羊卖出去了却拿不到钱。这种情况逐渐加剧了民族间的矛盾。
【6、汉人与回民的诉讼之争】
在清朝,回民是汉化得很深的一个少数民族,他们人数众多,遍布内地,但奇怪的是,他们一直处于被排挤的位置。这种情况和他们想要的经济好处、政治地位很不对劲,矛盾很大。这种矛盾闹得最凶的时候,就是回汉两族打官司,官府还得来插手的时候。
在部落间的各种争斗里,要是闹到了打官司的地步,那“国家”从头到尾都会参与进来。
当官府处理这类纠纷不公时,这种情况是怎么一步步加剧,变成了族群间的对立,最后甚至闹到了回民和官府对着干的地步。
“回民”里头有讲汉语的穆斯林,还有说蒙古话的东乡人,以及讲突厥语的撒拉人等。他们跟那些回部里讲突厥语的穆斯林,就是那个“缠回”,不一样。他们是朝廷管的百姓,得给国家交税,还得服劳役。
清朝那会儿,基本没有专门为回民出的全国性规矩文件。回民和汉民一样,都归当地的府、州、县管,由那里的民官来负责。虽然国家的法律、政策和规定里,对回民有些特别的说法,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大体上和汉民一样的政治地位。
晚清那会儿,不管是从云南到西北,皇帝还是那些当官的,一提到咱们国家的“古兰地带”,嘴上都说得挺好听,什么“公平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看人好坏,不问汉回”之类的。这些话听起来挺中立的,但实际上做起事儿来,可就大不一样了。
清朝末年,关中地区的回民特别团结,胆子也大,他们身上那股游牧民族的味道还是很浓。历史资料里提到,这些回民主要靠卖马和放牧过日子,很多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所以不少人走上了当土匪的路。他们身上还带着布鲁特和安集延那种习气。
在清朝这个以农耕为主的大国里,那些个性强悍的回民部落给管理地方的官员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都说陕西和甘肃的回民性格刚烈,爱争斗,汉人有些害怕他们。因此,在处理案件时,地方的州县官员往往偏向汉人,这种做法慢慢就成了习惯。这样一来,汉人和回民之间的嫌隙就越来越大了。
官员自身的满族或汉族身份,往往会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
在“中外有别”的观念下,回民在司法上经常遭遇不公平对待。关于回民的法律,通常比其他人更为严苛。一旦案子跟回民有关,往往也会判得更重。
清朝末年,皇上下的命令里讲了这么一件事:“有时候啊,就是因为人家是回民,就故意区别对待,不管事情谁对谁错,一律往死里整。”
要是案件里回汉两边都有牵扯,而官员偏偏向着汉民,那回民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就显得更突出了。
回民团结一心,跟汉人有了矛盾,一有点小事,就会一起动手。这种个人间的小打小闹,很容易就变成大伙儿的群架。在这些打架的事情里,汉人因为人少分散,总是吃亏。因为这个原因,官员在审案时,往往觉得“汉人和回民打官司,多数是因为房子、婚姻、田地这些事儿,而错的一方,常常是回民。”
判决不公平,导致回民私下里想要报仇,进而引起了多人持械打斗的事件。
咸丰同治年间,陕西的西安、同州、凤翔这三个地方,回民特别多。那儿的汉人和回民关系特别僵,每年回民卖羊马的时候,都会吃掉汉人的麦子和豆子,因为这个,他们年年打官司,最后结下了深仇大恨。
陕西的回民发动了起义,其中西安、同州和凤翔这三个地方打得最凶。
回汉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官府那些明显偏向汉族、压制回族的规矩或者说法,让卷进这事儿的回汉两边人都深信不疑。比如有种说法是,“回民伤了汉人,一个得抵十个;汉人伤了回民,十个才抵一个。”还有种说法是,“回民杀了汉人,就得偿命;汉人杀了回民,赔二十四两银子葬礼钱就行。”
汉团听到那些传言中的命令后,觉得自己有了靠山,胆子大了起来,想要彻底清除回民。回民呢,因为以前吃过不少亏,心里明白自己不会得到公正对待,所以在自卫的同时,也开始进行反击。
回族和汉族之间的诉讼纠纷,加上一些官员明显偏向汉族,这就使得那些虽然常见但原本只是个别案例的回汉冲突,迅速升级成了回族群体对官府、对整个国家体制的不满与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