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广辉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执”的责任意识,高效快速执行劳动争议案件。近日,新区法院妥善办理了某公司拖欠38名职工工资案件,切实化解了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陈某等38名职工工资。经新区法院调解,确定该公司应付陈某等38名职工工资、补偿金共计280万余元。后因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等38名职工来到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区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对该公司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考虑该公司可能具备履行能力,遂对其名下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决定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近日,陈某等38名职工向新区法院执行法官提供财产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在另一家公司有到期债权。
接到财产线索后,法官迅速到第三方公司展开调查,告知其涉案情况并进行释法明理。该第三方公司相关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随即配合法官开展核实工作。
经核查,被执行人确实在第三方公司有一笔到期债权。执行法官立即向第三方公司送达止付通知,并送达执行协助通知书,要求第三人将到期债权交至法院。第三人接到执行协助通知书后立即筹集资金,当天下午就将到期债权如数交至法院。
为确保陈某等38名职工及时拿到工资,款项进入指定账户后,执行团队立刻开始案款发放工作。由于涉及职工人数较多,执行团队连续奋战两天两夜,与申请执行人逐人进行沟通,逐笔核对案款,确保不出问题,终于将案款全部发放到位。
案款发放到位后,陈某等38名职工给新区法院执行局送来了感谢信。其中一名职工说:“自从前两年我开始意识到公司已经发不出钱来,就整天失眠,因为家里用钱的地方多,孩子刚上大学,真是没钱了。我现在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民生无小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新区法院一直在路上。新区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涉民生案件开启绿色执行通道,及时立案、快速执行,提高强制执行工作效率,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初审:广辉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