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广辉
近日,当事人王某将一面印有“捍卫社会正义、心系百姓黎民”的锦旗送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谷孟储手中,以表达对法官倾力调解、公正司法的深深感激。2023年5月19日,王某的母亲田某为其购买了价值20280元的艺术课程。由于学校位置会影响田某照顾另一个孩子,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学校搬迁,学校将在两个月内退还剩余学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学校地址发生变更,新学校距离王某住处路程较远,导致田某无法合理安排时间兼顾两个孩子,王某提出退费申请,学校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未果,遂王某诉至法院。接到案件后,谷孟储详细了解案情,认为该案虽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不大,如果“一判了之”结案,可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矛盾,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官决定先通过调解方式来化解纠纷。她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详细解释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考虑到学校搬迁确实给田某接送孩子带来不便,法官提出解决方案:让田某将两个孩子同时送至学校,并共用课时包。这一方案既方便了家长,又有利于学校经营,更有助于孩子学习。经过三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合同继续履行,王某撤诉。
初审:广辉复审:韩蕊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