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在家熏腊肉被罚200元,"熏腊肉教育管理费"。
你听说过熏腊肉教育管理费吗?据极目新闻报道,四川广安一个村民在家熏制腊肉,结果被社区上门收了200元的熏腊肉教育管理费。网友认为收费不合理,所以就在问政平台上投诉。
1月3日当地镇政府回应称,这是社区依据居民公约收取的费用,目的是为了警示教育,事后已退还了这200元。同时表示已经对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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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是广安市前不久发布了一个通告,里面主要表达了两个意思:
·首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私自熏腊肉。
·其次如果熏腊肉,必须去城区周边设置的五处环保熏制点。
这几年四川不少地方都发生过自制熏腊肉被罚款的事。熏腊肉本来是四川人的心头好,但却好像成了一些管理者的眼中钉,由此也受到了不少的质疑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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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吸取了以前的教训,这次事件不是执法者出面罚款,而是社区上门收费。这种改变看起来好像回避了过度执法的问题,实际上却暴露了一个更大的问题,那就是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社区没有罚款的权力。作为民间约定,居民公约不具备强制力,怎么能上门收取所谓的教育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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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被罚的村民还写了一个保证书,上面写着保证今后再也不在自己家熏腊肉。如果再不听话,愿意接受任何处罚,以村规民约的形式进行处罚。这本身就涉嫌违法,要求村民听话,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样的村规民约体现的到底是村民共识,还是长官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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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熏腊肉污染自然空气,那么基层治理中的各种乱象污染的是社会空气,这种行为破坏性更大,更需要接受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