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郇女士和侯先生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且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侯先生对郇女士十分苛刻,且从不向郇女士告知家庭的收支情况,但自己经常购买彩票,2018年7月侯先生购买的彩票中奖并获税后收入380万元。
2019年3月,郇女士因与侯先生感情不合向法院诉请离婚,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请。2020年6月,与侯先生分居一年多后,郇女士再次诉请离婚,并请求分割380万元彩票收入等夫妻共同财产。
裁判结果经审理确认双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侯先生自彩票中奖开始多次、频繁大额取现,其行为有悖夫妻之间的诚信义务。经过扣除家庭生活消费等合理支出后,截止至原告起诉时,侯先生仍有228万元财产无法查清去向。故此法院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判定侯先生的行为属于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应向郇女士支付114万余元。
律师解读一、转移、隐藏夫妻共同存款的行为如何认定?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实务中,经查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有大额不合理支出,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可能纳入财产分割范围,且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指私自将财产移往他处,或将资金取出移往其他账户,或藏匿起来,使财产脱离另一方的掌握。
司法实践中,该行为往往较难认定。需要倒查多年的财产的支出走向,并结合日常生活经验、掌握财产的一方有无合理解释、财产支出是否正当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判断被告在婚姻生活中存在转移、隐藏大额共同财产行为,有效保护了当事人权益。
二、离婚时自身合法权益如何维护?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等享有知情权、所有权以及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处分应当在诚实、互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如果夫妻关系破裂,且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迹象,要及时取证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出现部分财产已经被对方成功转移的情况,应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继续转移。同时,当事人可以在家庭生活中,多加注意双方的收支情况,并保留相关票据和记录。比如,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留好购物票据;对家庭大宗财产进行拍照、列表并留好发票;留意家庭及对方的财产及相关银行账号等,以便需要时向法庭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