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告》的第 8 部分,毛泽东总结了农民运动最重要的,也是最具有指导意义的事。统计起来,农民在农会协助领导之下一共做了14件大事:
第一件 将农民组织在农会
这是第一件大事。他根据省农协统计数据匡算,九月以前,湖南很多的地方还没有组织起来,宣传也没有到位,那时人数不过三四十万。截至1927年1月底,会员人数至少满了二百万。因入会一家多只登记一人,平均每家以五口计,群众便约有一千万。这样的发展使所以的一切土豪劣绅被孤立。这是农民在革命的路上做的第一件事。
第二件 政治上打击地主
农民有了组织后,就从政治上把地主阶级特别是土豪劣绅的威风打下去,即是从农村的社会地位上把地主权力打下去,把农民权力长上来。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斗争,是为以后土地和生产手段等等的经济斗争的基础。农民打击地主的方法主要有:
清算、罚款、捐款、小质问、大示威、戴高帽子游乡、关进县监狱、驱逐、枪毙。
关于枪毙土豪劣绅,作者指出,“土豪劣绅势盛时,杀农民真是杀人不眨眼”,
长沙新康镇团防局长何迈泉,办团十年,在他手里杀死的贫苦农民将近一千人,美其名曰“杀匪”。我的家乡 湘潭县银田镇团防局长汤峻岩、罗叔林二人,民国二年以来十四年间,杀人五十多,活埋四人。被杀的五十多人中,最先被杀的两人是完全无罪的乞丐。汤峻岩说:“杀两个叫化子开张!”这两个叫化子就是这样一命呜呼了。
以前土豪劣绅的残忍,土豪劣绅造成的农村白色恐怖是这样,现在农民起来枪毙几个土豪劣绅,造成一点小小的镇压反革命派的恐怖现象,有什么理由说不应该?
第三件 在经济上打击地主
不允许谷米出境,不准高抬谷价、不许囤积居奇。这样使谷米的价格下跌,农民的目的完全达到。
不准加租加押,宣传降低租押。
不准退佃。
减息。
第四件 推翻土豪劣绅的封建统治——打倒都团
旧式的都团(即区乡)政权机关,尤其是都之一级,即接近县之一级,几乎完全是土豪劣绅占领。“都”管辖的人口有一万至五六万之多,有独立的武装如团防局,有独立的财政征收权,有独立司法权,他们随意的攻击农民。
——农民当然要推翻他们,让他们什么权力也没有,什么也管不了!
第五件事 推翻地主武装,建立农民武装
湖南地主阶级原来有武装力量,在农民运动的压力下,地主阶级招架不住,其武装势力大部分投降农会,站在农民利益这边。
农会改造原来的地主武装,建立“挨户团常备队”,由农民政权的乡村自治机关管理。此外还建立了农会的梭镖队。
农民武装,是让土豪劣绅害怕的,革命党不应该害怕。
第六件 推翻县官老爷衙门差役的政权。
作者指出,“县政治必须农民起来才能澄清”,“在土豪劣绅霸占权力的县,无论什么人去做知事,几乎都是贪官污吏。在农民已经起来的县,完论什么人去,都是廉洁政府”。
在农民的权力涨至和地主权力平行的时候,县知事取了向地主农民两边敷衍的态度,农民协会的话,有一些被他接受,有一些被他拒绝。
第七件事 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和城隍土地菩萨的神权,以至丈夫的男权。
这里有作者的一个经典的结论:
中国的男子,普通要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即:(一)由一国、一省、一县以至一乡的国家系统(政权);(二)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长的家族系统(族权);(三)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之为鬼神系统(神权)。
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
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
农会起来后,不光政权、族权、神权被动摇,连夫权也被打破:
从前祠堂里“打屁股”、“沉潭”、“活埋”等残酷的肉刑和死刑,再也不敢拿出来了。女子和穷人不能进祠堂吃酒的老例,也被打破。衡山白果地方的女子们,结队拥入祠堂,一屁股坐下便吃酒,族尊老爷们只好听她们的便。
——从这里我们看到,祠堂里“打屁股”、“沉潭”、“活埋”等残酷的肉刑和死刑,不是小说的杜撰,时历史上真实存在的,而且这个历史,离我们并不远!
第八件 普及政治宣传
“政治宣传的普及乡村,全是共产党和农民协会的功绩。”
在农村的集会中,凡有农会的地方,普遍地举行了政治宣传,引动了整个农村,效力很大。开一万个法政学校,都不能像这样在短时间内,普及政治教育于穷乡僻壤的男女老少。
作者举出很多有趣的例子:
一个绅士模样的人在路上碰了一个农民,那绅士摆格不肯让路,那农民便愤然说:“土豪劣绅!晓得三民主义吗?”
当警察打骂卖菜农民时,农民便立即抬出三民主义以相抵制,警察没有话说。
第九件 农民诸禁
共产党领导农会在乡下树立了威权,农民便把他们所不喜欢的事禁止或限制起来。最禁得严的便是牌 、赌 、鸦片这三件。在这三者外,在各地方也有不同的禁止如:花鼓、轿子、煮酒熬糖,猪、鸡鸭、酒席、牛、游民生活。
这些措施主要的含义,是改变旧社会的恶习,这些东西是跟着地主阶级的而来的恶习,是必须打扫干净的。
第十件 清匪
农会清匪有奇效。《报告》说:
从禹汤文武起吧,一直到清朝皇帝,民国总统,我想没有哪一个朝代的统治者有现在农民协会这样肃清盗匪的威力。
农运一起,匪患告绝。对于这一点,绅富方面也同情于农会。
第十一件 废除苛捐杂税
全国未统一,帝国主义军阀势力未推翻,农民对政府税捐的繁重负担,质言之, 即革命军的军费负担,还是没有法子解除的。但是土豪劣绅把持乡政时加于农民的苛捐如亩捐等,却因农民运动的兴起、土豪劣绅的倒塌而取消 ,至少也减轻了。这也要算是农民协会的功绩之一。
第十二件 文化运动
中国有百分之九十未受文化教育的人里面,最大多数都是农民。农民运动发展起来,农民就开始办学校,在很短的时间里在全国上下几万的学校出现了。
第十三件 合作社运动
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农民以前买卖货物都需要受到商人剥削,包括借款等等,这些合作社大多是农民自发组织的,没有什么规则,当时没有给合作社定秩序,需要发展这方面的内容。
第十四件 修道路,修塘坝
没有农会以前,乡村的道路非常之坏。无钱不能修路,有钱的人不肯拿出来,只好让它坏。略有修理,也当作慈善事业,从那些“肯积阴功”的人家化募几个,修出些又狭又薄的路。
现在农会一声令下,各修一段,强迫他们,不久的时间里路就修出来了。塘坝也是一样,强迫地主修塘坝,以前是地主压迫农民干活,现在农会要地主修,不修就出钱。地主算出钱不划算,就自己主动去修了。
总上十四件事,都是农民在农会领导之下做出来的。
作者指出:“这一点子赤化若没有时,还成个什么国民革命!嘴里天天说“唤起民众”,民众起来了又害怕得要死,这和叶公好龙有什么两样!
1927年3月5日,这篇报告先后在中共湖南区委机关报《战士》周报、汉口《民国日报》、《湖南民报》等连载。文章发布后,当时主管中共中央宣传工作的瞿秋白为其书写序言称赞:
中国革命家都要代表三万万九千万农民说话做事,到战线去奋斗,毛泽东不过开始罢了。中国的革命者都应该去读一读毛泽东的这一本书。
——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