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牛回应泰国天丝:后者自认50年协议真实性商标纠纷另案另诉

冠川看商业 2025-03-06 17:26:32

中国红牛近期针对泰国天丝发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反驳。近期泰国天丝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围绕50年《协议书》的“意义”发表万字长文,主要观点就是“50年协议”无效。但泰国天丝的观点却站不住脚,中国红牛方面表示,泰国天丝的声明通篇不再明确否认签署过50年《协议书》或声称不存在该份协议,实则已自认该协议真实。而泰国天丝提出的商标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已认定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之间关于使用红牛商标以及生产红牛饮料产生的纠纷,“已有另案诉讼,应另行解决”。

回顾红牛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无论是斗牛商标的使用,还是生产批文的获得,以及市场开拓的努力,都是中国红牛努力的成果。中国红牛此前曾表示,泰国天丝的舆论战改变不了历史事实和铁的证据,反而尽显其践踏中泰企业保稳定、促预期经贸合作之路的劣行。当前,中国红牛生产销售一切正常。

中国红牛“反击”

2月28日,泰国天丝方面突然发布信息称,“谁在混淆视听?“50年协议”毫无意义”,这也是其发布的《正本清源系列声明》第二篇。该文章称,华彬方及其管理团队为了长期攫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一手炮制了所谓的“50年协议”之争,无视最高院生效判决,一再利用所谓“50年协议”大做文章。

对此,3月3日中国红牛方面进行了公开回应,50年《协议书》明确丙方是中泰红牛或经政府批准的其它名称的公司。泰国天丝以偏概全,故意抹去《协议书》丙方定义的后半句,试图暗示50年《协议书》真实性“存疑”,反而欲盖弥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京民终935号生效裁定书已认定中国红牛是50年《协议书》签约主体,享有该协议约定权利。

此外,针对泰国天丝强调50年《协议书》没有加盖企业公章。中国红牛表示,《98年合资合同》签字页,泰国天丝签署时也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并且PAVANA女士是泰国天丝的签字代表。显然,PAVANA女士签字以及签字加盖公章,都是泰国天丝对外签署协议的惯例,且泰国天丝对该两种签约方式均认可其合法性、有效性。泰国天丝将《95年合资合同》的签章页与《协议书》并列在一起做对比,但却故意不与《98年合资合同》做对比,意在误导媒体与消费者,扰乱视听。

中国红牛方面还表示,50年《协议书》原件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签字真实。泰国天丝断章取义,在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案件中,掩盖仲裁庭因50年《协议书》不属于仲裁案件审理范围,故未对该协议进行审查的事实,以未采纳该协议影射协议真实性,恶意歪曲事实,欺骗媒体和公众。

在2月28日发布的信息中,泰国天丝以合资合同20年期限否定50年《协议书》约定中国红牛50年的期限利益不能成立。对此中国红牛表示,50年《协议书》与红牛饮料在中国的合法化直接相关,泰国天丝不能在中国经营红牛饮料的情况下,与中国国企合作,多方达成由合资公司50年独家经营约定。

双方签署的协议,是否能决定合资企业的发展?在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举办的“国际商事合作长期契约利益保护”专家研讨会上,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也认为,合资协议、合作企业成立的法律基础都是合同。公司章程之前的宪章性协议先于章程和后续的具体协议。宪章性协议是所有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比章程更高的效力来约束股东。基于当时的政策、法律,对合资企业而言,宪章性协议甚至有大于公司章程的约束力。

商标案“另案另诉”

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的纠纷起于2016年。2016年,泰国天丝即发动商标侵权诉讼,以商标侵权为名要求法院判决中国红牛停产、架空50年《协议书》约定的中国红牛独家经营权,此时50年《协议书》履行尚未过半。

中国红牛方面也在回应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已认定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之间关于使用红牛商标以及生产红牛饮料产生的纠纷,“已有另案诉讼,应另行解决”。在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之时,泰国天丝对事实和裁判文书肆意剪接拼凑、断章取义、歪曲事实,是其试图干扰司法和市场秩序的一贯做法,炮制虚假消息、欺骗蒙蔽误导公众的惯用手段。

事实上,在新近的关于商标的判决书中,泰国天丝针对商标侵权的诉求被驳回。2021年,泰国天丝以侵害商标权,对中国红牛经销商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糖酒公司”)提起诉讼。2024年7月,长沙中院审理认定,因尚无充分有效证据证明红牛公司侵犯了天丝公司的商标权,其主张红牛公司的下级经销商糖酒公司侵犯商标权依据不足,法院因此不予支持,驳回了天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1982年是中国现代饮料行业元年。饮料工业刚起步时,我国饮料产量仅为44万吨。1995年之前,中国饮料市场没有功能性饮料品类,华彬集团将红牛饮料产品引入并落地中国市场,同时配合监管部门完成了配方调整,进行了功能性和安全性论证,最终实现中国红牛带着“蓝帽子”(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落地。商标方面,红牛的“斗牛图”商标又和当时国内某游乐场的商标高度相似。在经过中方股东深圳中浩数月的谈判后,最终在1996年1月13日完成了“斗牛图”的商标转让,也为中国红牛品牌诞生和广告宣传扫清了障碍。

在华彬集团、中国红牛的持续投入之下,中国消费者逐步对功能饮料有所认知,中国红牛的销量也从连续十年的不足2亿罐猛增到2015年的55亿罐,一度占据了中国功能饮料市场80%的份额。到2023年12月,中国红牛累计工业产量已经超过580亿罐。

中国红牛在最新的回应中表示,中国红牛相信各级司法机关会对50年《协议书》作出公平、公正的认定,对中国红牛及其庞大产业链的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予公平、公正的保护。中国红牛是红牛饮料及品牌在中国的实际创立者、经营者和主要贡献者,将依法采取法律手段,坚决维护企业和合作伙伴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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