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底,聂荣臻向毛主席汇报了一事。毛主席听后,愈发气愤。他随即作出批示:……问题严重,要处决。在此之前,延安曾发生过一起类似案件。那就是人们所熟知的黄克功案。
当年抗大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不成,竟在延河边枪杀了女方。黄克功被判死刑后,他立即向军委写了申诉信,希望看在他为党奋斗多年的历史上,予以从轻发落。他还要求上战场,杀敌立功。
但是,黄克功的申请被驳回了。毛主席专门写了一封指示信,里面阐述了为何要处决黄克功的缘由。黄克功听罢,悔恨交加地低下了头。与黄克功案类似的一案,发生在解放战争的关键时期,犯案人员还是一名重要的将领。
他是黄寿发,出生于1911年福建新泉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8岁时,黄寿发参加了红军。他作战勇猛,屡立战功,很快从士兵被提拔为了团长。他还参加过多次反“围剿”战争,以及长征。
抗战期间,他长时间协助杨成武司令员工作。1939年10月的一天,杨成武外出开会,恰好此时黄寿发接到了一份敌情情报。他和其他干部分析后,认为是一次歼敌良机。于是,他命令附近部队出动,将出来“扫荡”的一伙日军消灭。
黄寿发有一定的军事才能,但脾气大,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骂人。他被提升为平西十一军分区司令员的时候,与政委肖文玖关系很差。有一次,两人发生冲突后,黄寿发直接动手打了肖文玖。
此事上报到聂荣臻那里后,黄寿发被撤销了所有领导职务。这样一来,黄寿发只能回到一分区,协助杨成武做一些军事工作。后来,黄寿发因立功不断,职务又升了上来。与此同时,黄寿发的骄傲情绪也在不停地滋长。
黄寿发的妻子叫何茵,长期担任电台报务员。1939年,经人介绍,两人结为夫妻。婚后不久,何茵生了小孩。何茵有工作在身,无暇照顾家庭,于是,她请了一个年轻的保姆,帮忙照料家务事。
时间久了,黄寿发看上了保姆。事情被何茵撞见后,她吵着要到军区告发。黄寿发见没法平息妻子的怒火,就想到了杀妻。1946年,黄寿发曾把杀妻的想法透露给自己的警卫员边振海,边振海大惊,劝他不要做傻事,可黄寿发没听进去。
1947年正月初二,黄寿发开枪打死了身怀有孕的妻子。为了逃避责任,他还伪造成了自杀现场。案发后,黄寿发还想着蒙混过关,但在大量事实面前,他只好低头认罪。
事后,各级干部先是在军区内部讨论。有的说他功劳大,应该给他一次机会;有的说他犯下了滔天罪恶,应当被处决。争来争去,事情拖了一年多。最后,聂荣臻给毛主席写报告,请毛主席作批示。
毛主席听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很是气愤。他说黄寿发的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不能原谅。1948年6月2日,华北军区司令部军法处发布了一则黄寿发的判决书。
里面的内容说了黄寿发有功,但也列举了他的缺点。比如,学习不努力,政治不开展,因打骂同志等,受过批评和处分。他的军阀主义个人主义,导致发展成了后来杀害自己妻子的凶手。
为此,黄寿发被依法处决。当时,这个案件震动很大,对全党全军都给予了深刻的教育。“黄寿发案”在毛主席的亲自批示下,以黄被处决,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