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风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一市民反映自己的车辆停在“荒地”却被处罚。据媒体报道,记者从新乡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获悉,该男子停车区域为高铁隧道口,此处禁止停车。城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此处区域也并非荒地而是农田。
面对被处罚人的不解和公众的疑惑,当地相关部门给出了回应,但此事仍有很多疑问待解。

视频截图
从报道看,是新乡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正如网友提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开违停罚单不是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吗?城市综合执法人员怎么也“分一杯羹”了?
应该说,城市综合执法局负有维护城市秩序之责,有责任维护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但是具体到此事,相关人员有无权力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如果有权力,依据是什么?能否给被处罚人一个值得信服的理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高铁隧道口50米内、交叉路口、桥梁等区域均禁止停车,违者将被处罚。如果涉事市民确实违反法律法规,被处罚并不冤。但需要明确的是,无论谁来罚都要有依据,无论怎么罚都不能随意化。事关法治尊严和公民权利,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
此事之所以引发热议,特别是被处罚人感到不平,一个重要原因是,从视频画面看,事发地确实像荒地,地上空无一物,相关部门人员称此前“有篱笆围起来”,但事发时并无篱笆,也无人看管维护。车主因故临时停车,既没有给田地主人造成损害,也无碍公共利益,有何不可?
此外,事发地也没有设置禁止停车的招牌。正如有网友所称,若现场既无农作物又无禁停标识,普通民众如何预判风险?
如何化解质疑,避免民众陷入罚款陷阱?相关部门不妨在涉事区域上设置临时警示装置。在此之前,不妨立足于人性化执法,比如探索“首违不罚”“扫码学法减罚”等创新机制。此外,还可以通过技术赋能减少不必要的争执,比如将此处禁停数据接入导航App,对司机进行实时提醒。对于执法部门来说,在标识设置和普法宣传上尽到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既是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也是履职尽责的体现。
近年来,一些地方屡见“钓鱼执法”,还热衷于设置“隐形禁停区”,备受质疑。一张小小的罚单,却能折射出大问题。透视这张罚单,可看见城乡治理的复杂状况。当“依法处罚”与“以理服人”形成合力,才能让公众在遵守规则与接受惩戒时心服口服,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秦风)
昨晚打麻将输了,这两天无论如何都要捞回来!
按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问题是人家那不是道路而且还是荒地!!之前看过人家车停到山最里面,都没路了还能贴!!
直接罚就行,还非得找个理由
本质就是捞钱,不要脸
人家上次一个把车停到自己小区里面,就因为小区没有大门,还被罚了,给出的理由是非封闭路段,就因为没有大门
荒地没划停车位,鉴定完毕!
法无禁止即可为!
你停去可可西里都能给你贴张罚单[呲牙笑]
说的太对了
这是不要脸到什么程度了
真想骂它八辈祖宗。闲的蛋疼不找点收入。
看来以后不跑时得把车装包里
那么停别人农田你怎么跑来开罚单,难不成是你家农田?你家农田你也不能用城管名义开罚单呀
本来可以抢,给你个单子你还不谢谢他[得瑟]?
中华大地,何处不要你的钱?
这是又没钱了,晚上又有钱喝酒吃肉了
应该学一下广东,都是先给车主打电话。
大新乡的城管有一支身着制服临时工,装备精良的两轮摩托车机动大队,只贴条,不眠不休。敬业的很。
明明可以见车就抢的为什么搞这么麻烦?
不然哪里收入
真要罚也没毛病,因为停在没有划设停车位的都可以罚,就是不合情理而已[笑着哭]
首先想想自己停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影不影响别人,自己留没留电话,别人打电话你有没有及时来,你们说的情况估计都是有人举报
商k找了几个妹子,得找回来
禁禁禁,禁无止境
只要别让我看到车,不然都要贴
你的理由都正确,但是我有解释权
给三河有一拼[屎]
必须严厉打击那些违停狗
不奇怪,道路划线圈起来收费合法,销线后停车违法,同一个地
搞点零钱花[得瑟]
已经很好了,看你停在荒郊野岭的,本来要抢你的,结果就开个罚单给你,你要感谢人家不杀之恩